王熙臣番外(一)(2 / 2)

他也有些驚訝,他在想如果自己拒接了,林行韜會不會再次打過來。

他王熙臣看上去不像是那種會隨便接陌生人電話的人吧?

“喂。”王熙臣接了。

“我是林行韜。”對麵傳出壓低的聲音。

“嗯?”王熙臣心裡說我知道。

他們談了談關於靈能基金會的事。

第一次與林行韜說那麼多話,再加上剛剛靈氣複蘇的衝擊,王熙臣的話語帶著明顯的刺。

在他說出“你今天打籃球贏了我,但以後沒有人會打籃球了,林行韜”的時候,他竟覺得自己太過分了。

過分嗎?

王熙臣作為王家的大少爺,可從來沒有依著彆人的習慣,從來都是彆人在他身邊討好,有些人的麵目之卑微絕對超出林行韜這種普通人的想象。

他隻是覺得自己把時間浪費在了一個和他完全不是一個世界的人身上。

林行韜,不會是趙家人,不會是他的朋友。

“我不會等你。”他說。

兩年已經夠了,他不會再等了。

他果斷掛了電話,不去想林行韜會是什麼心情。

他閉了下眼睛。

等睜開的時候,卻是在他熟悉的紫玉山莊,他自己的家裡。

關於自己為什麼回了家的疑惑一閃而過。

他走過比籃球場大得多的客廳,鞋子在地磚上踩出沉穩的旋律。這裡的每一寸都是他所熟悉的,不管是門口的古董花瓶還是懸掛著的古典油畫,碩大的吊燈也與記憶中分毫不差。

下一刻,這股旋律錯亂掉了。

他在自己經常躺著休息的沙發上看到了林行韜,這個記憶裡不該有的人。

林行韜窩在沙發裡,頭戴耳機,手裡抓著遊戲手柄,正沉浸在遊戲當中。

王熙臣頓了一下,走過去一把握住林行韜的手臂,隔著一層薄薄的毛衣,林行韜身體的熱度一下子燙傷了他。

林行韜頭也不回,隨意說道:“我再玩段時間,湊到整點,你等會再送我回家。”

“回家……?”王熙臣問。

林行韜飛快地回頭看他一眼,就轉回去,笑著說:“對啊,我不想走回去,雖然沒多少路……哥你開我那輛帕加尼送我回去唄。”

王熙臣發現自己不認識林行韜了。

這個在他麵前笑得神采飛揚、在他家裡玩遊戲玩得自然隨意、驅使他開車驅使得任性驕縱、叫他哥叫得親昵熟悉的人,根本不可能是林行韜。

“趙略?”他嘗試問。

趙略沒有理他,這個年紀還留著的細碎額發被耳機壓了一半在眼簾與頭頂,而他的目光卻穿透有些淩亂的頭發,筆直而專注地投射在屏幕上。

王熙臣看得入了神,看著他玩遊戲過了一個整點,過了半小時說自己還是要湊到整點,然後過了下一個整點,又要再湊半個小時。

王熙臣說不清自己的感覺,這個人對自己來說是陌生人,然後隻是坐在沙發邊上看他打遊戲,自己居然就再也不想做彆的事。

“算了,我在這裡睡吧。”趙略懶洋洋地伸了個懶腰。

他在本來就可以作為床的沙發上睡著了,沒有換衣服,穿著一件一看就特彆熨帖以及昂貴的羊絨開衫。

開衫表層的每一根毛在客廳放暗的燈光下都纖毫畢現,乾淨而均勻,沒有一顆打結的線球,而離遠了些,他的周身都圍上一層朦朧的光圈。

王熙臣大概察覺到自己在做夢,隻是夢境中趙略被燈光和毛衣映襯得柔軟的臉卻和衣服的細節一樣令人記憶清晰,永不忘懷。

在這個時候,王熙臣發覺自己不受控製地動了。

他輕輕地給趙略蓋了條毯子,把遊戲關掉,把燈光調得更暗,隨後坐在沙發的另一邊,坐著閉上了眼睛,又過了一會,他從屁股底下抽出不小心被自己壓住的外套,搭在了身上。

羊絨大衣是基礎款的色調,剪裁精良,質地就是王熙臣也得說一句上乘,隻是將它輕輕抽出來,表麵便仿若水波漾過。

被大衣上乾燥冷冽的雪鬆味包裹,近二十年的記憶在王熙臣的腦海裡混亂地交雜、複蘇。

他努力地窺視著那些王熙臣與趙略在一起的時光。

時光倒流,在趙家舉辦的一次聚會上,王熙臣忽然記起了屬於自己的一個記憶。

他見過小時候的林行韜。

當初他看到林行韜的時候,他們都一樣是尚且能被大人牽著手的孩子。

林行韜被他的媽媽抱在懷裡,向著門外快速地離開。

他甚至不能得到宴會上一顆被很多孩子吃膩了的糖果。

他似乎瞧見了被他的舅舅從王熙臣手中搶去準備給他但又還了回去的糖果,他並沒有意識到這意味著什麼。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到準備出國為止,王熙臣已經很久很久沒見過他了,而林行韜根本不知道有一個人叫王熙臣。

趙行懿說林行韜已經長大了,從吃糖果的年紀長成從球場上叱吒風雲的英俊少年。

但是王熙臣看著嘗試了許多極限運動、會很多很多東西的趙略。

趙略醒過來,對他擲來一個令人心情一下子明媚的慵懶笑容。

王熙臣卻一下子顫抖了手。

林行韜,你的籃球哪裡去了?

作者有話要說:  最後幾段有借鑒餘光中《珍妮的辮子》。

番外還有一章,感情會比較狂野(?),預警。

當初我認識珍妮的時候,

她還是一個很小的姑娘,

長長的辮子飄在背後,

像一對夢幻的翅膀。

但那是很久,很久的事了,

我很久,很久沒見過她。

人家說珍妮已經長大了,

長長的辮子變成卷發。

昨天在街上我遇見珍妮,

她拋我一朵鮮紅的微笑,

但是我差一點哭出聲來,

珍妮的辮子哪兒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