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六:if(下篇)(1 / 2)

可愛過敏原 稚楚 12369 字 3個月前

[Joey, 你好。收到你上一封信的時候我正忙著申請大學的事,所以這次回信的間隔時間有些長,抱歉久等。昨天我父母接到你爸爸的電話, 說你前段時間生了一場病。不知道嚴不嚴重, 希望收到這封信的時候你已經痊愈了。

等到一切塵埃落定,我就會過去看你。其實我很在意你的體質問題,所以你可以試著寫一份與你日常相處的須知手冊,寄給我,讓我提前熟悉一下,規避可能會犯的錯。

希望和你的第一次見麵是完美的。]

因為這封信的末尾, 樂知時確信, 信封那一段的人是一位完美主義者。

首先他的字跡非常優美, 從童年時的端正到少年時期的初現風格, 再到如今的成熟書寫, 每一個階段,樂知時都認認真真地模仿過, 所以他寫中文的字跡和宋煜的很像, 但又不完全一樣。

其次, 宋煜的紙張總是沒有一絲皺褶, 也沒有任何多餘的氣味,一塵不染。他每一次落款的簽名幾乎都毫無差彆,如同機器印下的痕跡。如果書信也有品質控製, 宋煜的信一定是上佳。

最後, 也就是他希望收到一份相處須知的要求,更加凸顯他不願犯錯的特質。

想到這裡,樂知時興致勃勃地從床上起來,坐到書桌前打開台燈, 很快速地在彆的廢紙上寫下了有關自己的信息:他的過敏原,他吃的藥,他討厭的雷聲……但寫到最後,樂知時忽然產生出一種膽怯。

宋煜不願犯錯。

那自己對他的情感算不算一種需要被他規避的錯誤?

這個假設令少年期的樂知時第一次產生了迷惘。

他不知道自己怎麼會喜歡上一個隻存在於紙筆背後的兄長的,這聽起來有些詭異,像上個世紀的情節。但他想,這個時代的很多人,他們也會愛上虛擬角色,愛上社交網絡上精心設定出來的某個形象,相比而言,他甚至沒這麼可憐,畢竟宋煜是真實存在的一個人,隻要他想,他就可以打破規定隨時見到。

何況宋煜如此優秀,他願意傾聽,在成長期給他持續性的關心,無論他在信裡寫多麼古怪的念頭,宋煜都能理解,給他源源不斷的新的靈感與啟示。

他是世界上距離樂知時最遙遠的人,也是與他最親密無間的存在。

他怎麼會不喜歡宋煜?

一旦知曉自己的心意,樂知時就開始擔心,儘管他對自己有著相對自信,但他也清楚地知道他不完美。同性戀沒什麼錯,但概率少,落在他和宋煜身上,恐怕幾乎為零。

他對宋煜產生的幻想多過世界上的任何人。在夜晚,他會聽著窗外的風聲想象宋煜的樣子,他見過的每一個華人應該都不如宋煜好看。

讀信的時候,樂知時時常幻想宋煜對自己說話。中文是多麼美妙的聲調語言,四種聲調組合讓說話都如同唱歌一樣富有音律之美。宋煜一定也有著能發出這些奇妙語調的聲音。所以樂知時很努力地學習聲調,但這真的很難,除了自己的父親,他幾乎找不到一個能夠說出標準中文的練習者,所以他總是犯錯,甚至在信中寫,如果他分不清去聲和陽平,就會把宋煜讀成宋魚,那麼宋煜的形象就會是一條可愛的小魚。

而宋煜回信說,“我相信你能分清,你是很聰明的學生。但做一條小魚也不錯。”

看到這樣的回複,樂知時又喜悅又難過,他隱隱感覺宋煜是縱容自己的,但他不確定這種縱容的根源是否是喜歡,還是朋友之間的關照,甚至是對認識的某個弟弟的鼓勵。

情況越想越不妙。

生病的時候,樂知時的這種迷茫和焦慮就會加重,他昏昏沉沉地寫了許多信,也廢棄了其中的很多,但因為不想讓宋煜就等,所以他拖著生病的身體趕在最後一天裝好信寄走。

沒想到寄錯了。

這打亂了樂知時原先訂下的全部計劃——第一次見麵之前要保持足夠的神秘,讓他像自己一樣期待見麵,保持健康和活力,試探他是不是會抗拒同性,如果不,那就努力一把,要試著追求……

所以,當他特意在知道宋煜要來的時候提前離開倫敦,也借口不去接機,因為機場不是個邂逅的浪漫地,在他到來的時候也不選擇直接站在門口傻傻迎接。

這些樂知時思忖許久的計劃,最後都因為一封寄錯的信而破滅。

海風把他的額發吹到臉頰,黏在他的鼻梁上。樂知時窘迫地用手指扒開,壓製下自己眼底的驚慌,但他還是沒能忍住,在海風裡飛快地眨了好幾下眼。

潮汐又一次湧上來,這次沒過了他小腿的三分之一。

見他一時間不回答,宋煜又開口:“是我太直接了嗎?”

他猜想樂知時會否認,然後磕磕絆絆地解釋些什麼。

但事情總是出乎意料。

樂知時露出懊惱的、甚至有些氣餒的表情,繃緊了下巴,也抿起嘴唇,過了好幾秒鐘才抬眼看向宋煜,用一種負氣的語氣怪罪他:“是的,就是因為你。”

“我小心翼翼地避開那些差錯,一點用都沒有,還是被你發現了。”

不知為何,宋煜在某一瞬間,覺得他們的對話很熟悉,仿佛在哪裡聽過,有種恍如隔世的幻覺。他甚至產生一種樂知時或許會哭出來的預感。

希望不要。

但這次的樂知時沒哭。

“你毀了我的計劃。”他抱怨的語氣讓宋煜覺得熟悉,因為在讀他的信時,宋煜已經想象了無數遍這樣的聲音,現實比想象更動聽。

樂知時微微抬起一隻腳,在水裡踢了一下,像是排解自己沮喪的心情,水花濺在了宋煜的褲子上。緊接著他仰起臉,用那雙清透無比的琥珀色瞳孔直視宋煜,“我是喜歡你,而且我想追求你。”

仿佛覺得自己太過輕率,樂知時像一個成年人一樣稱呼他的名字,“宋煜,我是很認真的。”為了更加鄭重,他甚至切換了更加準確不會出錯的母語,“你知道的,我不是一個完美的家夥,所以我才想用一個完美的計劃來讓你喜歡上我,至少這樣成功的概率會高一點。”

他說英語的語速快了許多,更像是脫口而出,直接又坦率,許多小表情還有些誇張,“雖然你肯定會覺得,我居然會因為一個人每個月給我寫信而喜歡上他,這是什麼怪胎?但是你應該這麼想,我會喜歡上在信裡表現出來的那個你,而不是被其他表象吸引,這就說明我不像其他喜歡你的人一樣隻注重外表。”

宋煜似乎覺得他說的這句話有些好笑,做出了一個忍笑的表情。

所以樂知時感到了冒犯,“很好笑嗎?”

宋煜十分隨意地搖搖頭,也用英語對他說,“不是。我隻是覺得你很可愛。”

聽到這句話,樂知時的耳朵又一次發紅。他的心臟跳得很快,如同每次默念宋煜的信那樣跳著,他反複咀嚼背後的意味,找出一點點宋煜對自己也有好感的隱晦證據,但宋煜的筆觸總是那麼公正,那些細微到幾乎無法稱之為暗示的字眼,在許多夜晚像熱的雨水一樣將樂知時淋透,從裡到外,無一處不潮濕,湧動生機。

此刻,因為宋煜的一句誇讚,這場熱雨傾盆而下,令樂知時無法抵擋,幾乎要躺倒在雨中。

“我……我可愛嗎?”他的語言切換係統因緊張而紊亂,變得中英文混雜,甚至在說中文時出現了非常奇怪的口音,這是他決不能容忍自己在宋煜麵前做的蠢事。

宋煜嘴角的笑意更加明顯了,他很紳士地跟隨樂知時切換成中文,“對,你很可愛。而且很高尚,不喜歡我的外表,很不膚淺。”

“外表也是喜歡的。”樂知時忍不住出聲糾正,並且給出提醒,“剛見到你我就誇過了。但喜歡外表也不算膚淺和不高尚,你不能怪罪一顆愛慕的心。”

“樂知時同學,你的翻譯腔過於明顯了。”宋煜表現得像個嚴厲的的中文家教,“我早就告訴你,不要通過英譯中的詩集和學習中文。”

但樂知時很堅定,沒有被他的打岔轉移話題,“聽得懂就可以。宋煜,你聽懂了嗎?我很喜歡你。”

午後的陽光把他臉上細小的絨毛照得半透明,看起來柔軟。剛說完,他又抬起兩隻手,手掌衝著宋煜,“你先不要急著拒絕,就算你現在對我沒有那種興趣也沒關係,我可以追你。”

忽然間,宋煜將他寬大而乾燥的手掌貼上了他的手。他的眼神也落到樂知時的雙眼,那張英俊無比的臉神色平靜。

“怎麼追?”他先是反問,然後繼續說,“聽說英國人很介意彆人踏足自己的私人空間,所以你追求我的方式就是讓我睡在你的床上?還是讓我看到你光著上半身衝涼的樣子,還是帶我去看LGBT群體的彩虹遊·行,得到點什麼啟示?”

“樂知時。”他富有磁性的嗓音完整地叫出他的名字,用十分確鑿的語氣斷言,仿佛宣告某種判決,“這不叫追求,這叫引誘。”

樂知時怔住,他有一瞬間錯誤地認為自己要發病了,否則他不會呼吸困難、發汗和心悸。

他下意識說no,想要否認。但宋煜在他抽離手掌之前,彎曲了自己的手指,嵌進樂知時的指縫間,像咬合的齒輪那樣。

“你還不承認嗎?魚都已經咬住鉤子了。”

“什麼?”樂知時疑惑地皺了皺眉,然後用英文說不可能,又像是很怕誤解似的,對他要求,“你不要用比喻。”

宋煜將那隻與他十指相扣的手晃下來,很完整地回應樂知時之前說的每一句,“你不需要追我,因為我不打算拒絕你,我對你也有那種興趣。”

他挑了挑眉,“我喜歡你,明白了嗎?”

樂知時感覺自己要溺死在這片閃光的海裡了。

他後知後覺地感覺宋煜的拇指指腹在撫摩和揉搓他的手背皮膚,忽然間有些條件反射地抽出自己的手。身體裡某根敏感的神經被宋煜撩動,他的臉漲得通紅,手腳發軟。

“那現在……我們……”他有點手忙腳亂,好像剛剛那個坦率示愛的人並非自己。

“如果再有搭訕的人過來。”宋煜勾起嘴角,“你可以告訴她,我們是一對。”

一切像夏夜裡的一場迷夢。樂知時在與欽慕對象重逢的第一天就順利地得到了他,那一刻他感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運的人。但因為他沒有計劃過追到之後要做些什麼,所以比起表白,之後的一切他都顯得很笨拙。

他帶著宋煜走了一遍海岸線,看到沙灘上躺在一塊兒接吻的同性戀人會緊張到同手同腳,不敢看宋煜,像是完成導遊任務那樣對他說“我帶你去看白色懸崖”,然後逃跑似的騎上自己的單車。

宋煜沒有取笑他,很從容地跟隨著樂知時去計劃好的很多地方,他們一起看白色的斷崖和粉刷成薄荷色的藝術畫廊,還有彩虹顏色的一幢幢樓。穿梭在這座充滿藝術感的海濱小鎮的大街小巷,在傍晚時分一起騎車回家。

他們默契地沒有把這段變化的關係告訴父母,因為這太脆弱了,像是新出生一天的嬰兒,需要繈褓的嗬護。

“Joey,你的臉曬得好紅。”Olivia端著一大碗凱撒沙拉,“你應該戴上你的帽子出門。”

樂知時支支吾吾地認同,然後聞著香味進了廚房,“這是給我做的是嗎?”

林蓉笑著說沒錯,“這是珍珠丸子,你應該會喜歡的。來,嘗一個。”她用叉子叉起一顆喂給樂知時,他一口吞下去,才發現很燙,可又舍不得吐出來,就這麼站在原地張著嘴吐出熱氣。

看起來傻得可愛。宋煜走過去,倒了一杯冰水,遞到樂知時手上,然後便獨自上樓,換了件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