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互聯網法院(2 / 2)

“人家隻是想攬客,把店都給攬沒了。”陳博做好綱要標注,以免等下問到相關知識點。

第二個案例是違規收取保證金,大學生易某在網上看到了一家兼職招聘,根據負責人的要求,易某交了200元作為保證金,對方保證在兼職期結束後予以退還。

然而中途因為易某個人原因,兼職無法繼續,雙方協商解除,易某想討回200元保證金遭到拒絕,遂訴諸法院。

陳博隻知道買車看房收了定金不能退,不清楚兼職的保證金怎麼算。

案件審理速度出奇的快,法律要求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再加上雙方對提交證據均沒有表示異議,認同了兼職合約的有效性,法院直接判決公司退還易某200元保證金,並對公司處以1500元罰款。

“原來維權那麼簡單啊?我頭一次發現。”陳博小聲嘀咕。

第三個案例是陳博最關心的加班費問題,雖然嘴上喊著早九晚五雙休日,可實際操作中並沒有幾家企業真正落實到位,下了班手機還得隨時保持開機待命,隱形加班的情況普遍存在。

公司終身雇員丁某是一個大齡碼農,8月份超額加班20個小時,並在休息日工作,事後無調休。

因經濟性裁員,丁某9月份被公司無情裁掉,雙方就經濟補償款達成一致意向,但丁某要求公司賠付8月份加班工資。

說實話,加班費這個東西,陳博在私企裡基本見不到,萬惡的資本家隻想著榨乾剩餘價值,

一年到頭,隻求績效拿個a,多點年終獎足以。

談錢嘛,太傷感情了。

他看了案例依據的法律條文,才明白加班費的計算公式。

加班費的支付標準分為三個梯度,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加班的,按標準工資的150%

支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標準工資的200%支付;在法定節假日乾活的苦逼,按標準工資的300%支付。

陳博粗略算了下自己的加班時長理應支付的等額報酬,不禁感慨道:“沒有生在好時代啊,不然我早就實現財務自由了。”

條例中還提到了競業限製補償金,丁某的工作崗位比較特殊,公司擔心丁某離職後跳槽到競爭對手公司上班,對自身業務發展造成不利影響,遂在勞務合同期內額外簽訂了一份為期兩年的競業限製協議。

後邊因為技術設備迭代換新,丁某所掌握的技術變成了落後淘汰產能,公司不想白給錢了,於是被丁某告上了法院,請求額外支付經濟補償,法院對此合理訴求予以支持。

這玩意陳博也簽過,楓葉集團當時承諾補償自己一年的全額薪資,以此來封口,可惜錢沒到手,自己倒成了失蹤人口。

“好像當一回原告啊,告人真過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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