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過晚飯,寫完今日份的大字,金堂便有些坐不住,想去看看那兩隻小鬆鼠,便留了墨書玉書看家,帶了青梅一道往後頭去。
小鬆鼠大概一個月大,對於金堂的接近十分防備,若不是有籠子隔著,隻怕會把金堂的手指頭狠狠地咬下一道來。
一旁的下人看的膽戰心驚,忙道:“不如我們先回去教好了吧,過兩日再給小少爺送去?”
金堂想了想道:“你先好生養著。”
“少爺,”等出來後,青梅道,“小家夥許是才離了母親,才這麼防備人,養一養也就好了。”
“不是,”金堂有些不好意思道,“它們灰撲撲的,要不是尾巴大,就和老鼠一樣,我不想養了。”
過了片刻,金堂又道:“書裡麵不是都說鬆鼠是山中精靈嗎,我瞧著還不如村人家裡的小土狗讓我來的喜歡。”
青梅想了想道:“鬆鼠輕盈靈動,說是山中精靈,也不算差,隻是它時常禍害農林作物,卻也不是假的。故而喜歡它的多是文人,厭惡它的多是民間百姓。”
“它們竟還能成害?”金堂麵上神色有些猶豫,“我還想去同姐夫說,把它們給放了呢。”
金堂想了想道:“還是叫人先養著,咱們也不差這點吃食,隻這兩隻,不叫再養了就是。”
青梅聞言笑道:“少爺仁善。”
金堂聞言,耳根有些發紅,道:“養這兩隻,又花不著多少銀錢,算什麼仁善。”
青梅笑著搖了搖頭卻沒再繼續說。
這打回來的獵物,主人喜歡了就養著,要是不喜歡,自然也和旁的一般物儘其用。鬆鼠皮可是好東西,主子們不屑用,底下人卻盼著能得了,好做個圍脖,攢的多了,做件皮襖子,也能舒舒服服過個冬。
今日金堂隻要表露出不想要,要放走的意思,不用明個兒,今晚上這兩隻就能被打理得乾乾淨淨。
金堂出來時,便已經有些遲了,這會兒各處都點了燈。
金堂不急著回去,也不要青梅在前頭引路,自己提著燈,時不時四下看看。
小徑那頭飄過來一盞燈火,把金堂嚇了一跳。
“誰在那邊?”金堂眯了眯眼,示意青梅去喊人,“大晚上的不在屋裡呆著,在外頭做什麼。”
那邊來人動作一頓,聽見金堂的聲音,才慢吞吞走了過來。
來人是一名打扮儒雅的中年男人,穿著一件不顯眼的灰色袍子,樣貌金堂從沒見過。
來人在小徑口停下,對著金堂拱手一禮,道:“見過金堂少爺。”
這個聲音,可真是熟悉,幾乎是立刻,金堂就把人和聲音對上了號。
金堂好懸脫口一聲吳先生,這是他曾在腦子裡滾上了好幾遍的一個稱呼。
幸而金堂理智未消,私下掐了自己一把,偏頭做出天真模樣道:“你認得我,怎麼我從來沒見過你?”
“鄙人姓吳,是三殿下的幕僚,除了三殿下處,平日鮮少往彆處去,金堂少爺沒見過我也是正常。”
在金堂麵前,吳先生表現得十分和善,看著金堂的目光卻帶著幾分隱晦的打量。不過吳先生很懂分寸,視線並沒太大的侵略性,恰好拿捏在一個不會叫金堂覺得反感的程度。
金堂聽了吳先生的自我介紹,卻仍把他當做生人盤問,畢竟他是不該認識吳先生的,他們可從沒打過照麵,道:“那你這是要往哪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