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第 138 章(1 / 2)

我力能扛鼎 宣藍田 9440 字 4個月前

回城的路上葉三峰也不騎馬了, 跟著擠進馬車廂來,一直到進了府門,葉三峰仍耳提麵命的, 叫姑娘彆為這居士林上心。

葉三峰自己走的是野路子, 也不講究君子風儀, 平日成天見他頂著張笑嗬嗬的臉, 實則打心眼裡把人劃個三六九等。

他慣愛冷眼瞧人,從細枝末節處把府裡這幾位主子拆解成片看。

老爺重規矩,重禮法, 遲早要在這“不知變通”上栽跟頭;夫人出身低,見識短, 將就能撐起後宅來, 做賢內助還差得遠。

牧掛書是個路走不長的書癡,仕途已斷, 他後半輩子若無奇遇, 就是個教書先生的命。

少爺年紀太小, 還看不出什麼來,卻也是全家最有希望的人;三姑娘彆看是個小丫頭,那丫頭機靈, 將來保不齊能避開門當戶對的理兒, 嫁個高門。

就二姑娘,葉三峰拆不開她,抽絲剝繭不得行, 反倒越來越覺得驚奇。

二姑娘透著點古怪——喜怒比這年紀的孩子都淡,傻起來的時候,傻得直眉楞眼的,聰明時候也常有急智。好似永遠不存私念, 小小年紀長出了一顆悲憫心,慧根重。

有時,葉三峰一恍神,看她竟不似現世人。

今兒細一琢磨,葉三峰後背一涼:好嘛,慧根重的,可不就是佛緣嘛!越看二姑娘越像是入佛門的命。

這樣的人不能閒下來,一閒下來胡思亂想,想著想著就大徹大悟了,得讓她天天忙活著。

姑娘最近領了工部的差事了,每天跟著老爺五更起,天黑回,一天到晚在外邊也沒叫苦,沒喊累,挺好的。

牧先生沉默了一路,神遊天外,臨到下車時,他才以虛渺的瞳孔對上唐荼荼,囁嚅道。

“二姑娘……左右那眼鏡一時半會兒也造不出來,不如先還與我罷。”

唐荼荼想了想,嚴肅起一張臉:“那你隻能出門時戴一下,最近不能戴著眼鏡看書,知道嗎?這鏡片畸變很嚴重的,戴的時間一長,要是得了什麼散光、弱視、斜視的,神仙也救不了你了!”

牧掛書讓她駭了

一跳,接過眼鏡,愁腸百結地瞧了瞧,愣是沒敢再戴上。

唐荼荼拿起繡袋要下車時,一本書從她繡袋裡掉出來,露出藕色的絲絹封皮。

她愣了愣,彎腰撿起來。

書的側棱上一行小字:雲嵐贈予小友。

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放進她袋子裡去的。

盛朝對書籍管理嚴格,不論是印刷書還是手抄書,書封顏色都有講究,粗分可以按經史、子部雜學,還有各種誌怪傳奇分。

頭等書是科舉用書,用紅綠兩色做封皮,稅率極低;

大家所著,比如某某老臣寫的官場雜談、某某文士寫的詩集、遊記,用褐色封皮,二十稅一;

末等是傳奇誌怪情愛,用藕色封皮,這類書飽受百姓喜愛,但凡認字的百姓都愛買著看,常出暢銷書。

商人逐利,民間坊刻鋪子最愛印這些暢銷書,浪費物力與刻匠資源,所以印刻收的稅最高,每十稅一,加價到成本中,書的售價也就提起來了,一定程度上控製住了誌怪的銷量。

隻是沒想到,雲嵐居士還挺……

唐荼荼回房中大致翻了幾頁。

這是一本講私奔的情愛,說一位富家小姐與一個書生一見鐘情,她父親卻硬逼她嫁給她青梅竹馬的表哥,最後小姐與書生偷偷夜奔,失足落崖後,書生僥幸活了下來,小姐香消玉殞。

寫得半文不白,雅俗共賞,沒用什麼生僻字,唐荼荼字都能認全。

她看了半截,覺得味兒不對:人都死了,居然還借屍還魂,變成了一對“你耕田來我織布”的鄉村夫妻?

唐荼荼翻回扉頁再瞧,上頭蓋著枚“詼諧居士”的小印,這是作者。

她看著眼熟,半晌,想起來了。

噢,原來就是那位每月寫連載、一上市就售罄,風靡大街小巷的寫手——詼諧居士。

這書彙集了三角戀、包辦婚姻、反抗精神、自由戀愛、人鬼情未了、鄉村愛情等等複雜元素,換任何一個古人都會看得如癡如醉。

唐荼荼一個正兒八經體會過後世娛樂

文學的穿越者,初中時看的言情書都比這好看多了。

她看著看著,眼睛就花了,長長地打了個嗬欠,漸漸撐不起眼皮。

芳草端著夜宵進了屋,瞧了一眼,忍不住笑:“姑娘還看書呢,難得歇上半天,快歇歇眼罷。”

沒人應。

芳草走近再瞧,才知姑娘睡著了。

十六歲的丫鬟操著老媽子心,輕輕拍拍她:“姑娘怎麼坐著睡著了?快擦了腳,上床去睡。”

唐荼荼不防她這一拍,猛一哆嗦,手裡的書從膝蓋滑進了泡腳桶。

“嘶!”

她叫這本書砸到腳背上,疼得嘶了聲,趕緊去撈。

可惜唐家爹娘講究養生先養腳,全家統一定做的泡腳桶,將近膝蓋深,書全浸水裡頭了,洗了個澡,薄泠泠的紙頁黏在一塊,碰一下就破。

芳草也急了:“都怪我!我該先給姑娘拿住書的,這可怎麼是好?我拿出去晾晾,等吹乾了應該沒事吧?是要緊東西嗎?”

唐荼荼有點心疼:“倒也不怎麼要緊,就是有點可惜,挺少有人送我禮物的……唉,這書路邊都有賣,明兒你幫我去買一本吧。”

芳草又告了聲罪,才愧疚地捧起書出去了。

她把這濕透的書瀝了瀝水,擺在窗台子上,想著吹一夜,怎麼也該乾透了。

沒半個時辰,影衛就捧著這本濕漉漉的書回了二殿下府。

他沒敢開口說“這書泡過洗腳水”,隻含含糊糊說是“姑娘不小心掉水盆裡了”。

廿一拿薄刃刀小心分開紙頁,這將近三十歲的糙漢子一頁一頁地翻完了半本少女文學,隻怕是什麼藏頭藏尾詩,看得眼皮直跳。

翻了半個時辰,廿一終於找著了有問題的那頁。

雕版印的字墨重,裡頭又兌了燒桐油,反而不容易洇開。而新寫上去的墨跡會暈成草紋,很好辨認,滿紙隸書中夾著一頁手寫的娟秀小字。

——楓橋林六居士拜啟:九月月圓,林中一會。姑娘疑惑的自有解答。

晏少昰掃了一眼:“哼,去個琉璃作坊,都能招回來狼。”

他問:

“蕭氏這些時在做什麼?”

挨著南直隸的一圈大省,是全盛朝最人傑地靈的地兒,自然逃不過殿下的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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