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零章 畫像(1 / 2)

花千變 姚穎怡 3840 字 9個月前

與此同時,喝得爛醉如泥的何文廣,被人堵了嘴巴,塞進了一隻大麻袋。

而霍譽則是在次日上午,才看到明卉的信。

他長長地舒了口氣,他的小姑娘,不僅聰明,而且能乾,最重要的,居然寫信給他了。

當然,明卉是以合作者的口吻寫的這封信,但霍譽覺得,這是一個好的開始。

其實夫妻之間,也是彼此的合作者,共同經營一場婚姻,一個家庭。

他叫來聞昌,說道:“這件事交給彆人,我不放心,你親自去一趟永平府......”

從京城到永平府五百餘裡,十五天後,聞昌返回京城,帶回寶芳簽字畫押的口供,他沒有帶寶芳一起回京,因為寶芳已經殘疾了。

那個可憐的女人,聽信族嬸的話,將剛滿周歲的兒子托付給婆婆,自己跟著族嬸去了京城,起初,族嬸說要介紹她給大戶人家做仆婦,可是到了京城,卻以二十兩銀子的價格,把她賣給開暗門子的劉婆子,劉婆子的女兒前陣子跟著小白臉跑了,手裡正缺給她賺錢的人。

寶芳在三石頭胡同做了整整十年,從十七歲做到二十七歲,給自己贖了身,帶著這些年辛苦存下的銀子回到家裡,萬萬沒想到,族嬸為了隱瞞賣掉她的事,在村裡造謠說她跟著野男人跑了。

寶芳身上的銀子被婆家人搶走,她被打折雙腿扔在路上,被一個老光棍撿回家裡,那老光棍四十多了,臉上有麻子,但為人還不錯,寶芳的腿好了以後也落下殘疾,兩人便湊合著一起過了。

聞昌擅畫,他根據寶芳的描述,給當年的那個人畫了一張肖像,這張肖像已經得到寶芳的認可。

根據寶芳所說,那人三十五六歲,自稱姓錢,讓寶芳叫他錢爺。

錢爺不喝酒,也不賭錢,甚至不好女色,他在寶芳家裡住了一個月,卻沒動寶芳一手指頭,他給寶芳二百兩,要求是這一個月裡,寶芳不接客,對外隻說是被人包了。

錢爺甚至不吃肉,飯量也小,吃得最多的是清粥小菜和素包子,素包子裡不能有蔥花,也不能有雞蛋。

錢爺喜靜,也愛乾淨,他住的那間屋子,每天都要打掃得乾乾淨淨,地上鋪的青磚,每天都要用清水擦拭,除了打掃衛生和送飯,錢爺住的屋子不允許寶芳進去。

錢爺屋裡熏著香,是檀香,有點像寺廟裡的味道。

錢爺出手大方,他除了給寶芳二百兩的住宿銀子,平日裡的一日三餐,也另給了銀子。

那一個月裡,除了寶芳以外,錢爺隻見過胡大富,和何文廣送來的那些孩子,就連何文廣,每次也隻能站在院子裡等著,他連錢爺的頭發絲兒都沒能見到。

霍譽細看那幅畫像,這是一張完全陌生的臉。

他看向聞昌,聞昌知道他要問什麼,搖搖頭:“我肯定沒有見過這個人,我記性好,但凡是見過的,一定會有印象,當然,在街上擦肩而過的不算啊。”

這些天,霍譽並沒有閒著,驍旗營果然如傳說中的一樣,軍餉高又清閒,每天上午操練兩個時辰,下午便沒事了,做將官的不用每天早起帶兵操練,他們輪流當值,霍譽每個月隻需當值十天,餘下的二十天,可以睡到自然醒。

因此,霍譽有很多空閒時間,他回過幾次京城,這些年來,他早就有了自己的人脈。

沒過多久,他便在飛魚衛的舊檔裡看到了呂遷的名字。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