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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冬至覺得, 陶誌遠是一個壞到根子裡的人,但其實也不算太聰明, 或者說聰明反被聰明誤。

處心積慮弄出這麼一封信來,有啥意義呢?

如果這次郝春表哥他們真的成功了, 把程冬至給害慘了坑大了,那她做鬼也不會放過他的。哪怕他因為大罪進了監獄, 她也會想方設法混進去親手給他脫幾層皮, 叫他知道馬王爺有三隻眼。

要是沒成功,那就更沒意義了。

仇沒報成,還落下了新的罪名。挑撥他人犯罪, 他眼下的境況隻會罪加一等,本來是去看守所改造,可能就被調到北大荒去掃人民茅廁打大石頭了。

後續的事情程冬至並沒有參與,連主動打聽都很少, 全是葉淮海想起來就和她說幾句, 沒想起來就沒說。反正她知道陶誌遠也被牽連進去倒了更大的黴就行了。

不過這件事也給了程冬至一個教訓——以後要麼不動手, 要動手就動徹底點兒,千萬彆留啥後患。不過話又說回來了, 道理誰都知道,可人不是神,總歸有疏漏的時候, 隻能儘量注意。

前後加起來, 程冬至來省城也差不多一年多了, 可在葉淮海和阿則的帶領下, 她像第一次進城,很是大開了一番眼界。

去文化館打球,看電影,滑旱冰,嘗私館子,喝汽水(真的是碳酸那種),讀書會,聽演奏朗誦團……

她也是頭一次知道,原來地下黑市發展到了如此發達的地步,尤其是晚上的時候。隻要找對了地方,什麼意想不到的東西都有機會找到。東西來曆不明,賣東西的人也來曆不明,大家都默契地維護著這個潛規則,誰還沒個需要黑市的時候呢?壞了大家的路,自己也遭殃。

程冬至瞧瞧地把幾個關鍵地點記在心裡頭,打算以後大晚上的變個裝來做幾回買賣,試試深淺。情況一不對就借著夜色遁入係統,等人走了再出來。

葉淮海和阿則的學生證特彆好使,帶她一個小姑娘比帶隻貓仔進去還方便。人家一看到他們身上的呢子製服和學生證上燙金的印子,就立即打開大門讓他們隨便進。彆說隻帶她一人了,哪怕後麵跟著她那一個班級的同學仿佛也沒啥問題。程冬至問過這個問題,葉淮海的回複也是肯定的——有啥問題?沒問題!

程冬至頭一次發覺,原來省城的生活是這樣多姿多彩啊!並不僅僅局限於逛吃買。

葉淮海也非常樂意帶程冬至一塊兒玩,她會玩,放得開不怯場,有時候還能發明出更加有趣的玩法,從來不會扭扭捏捏地掃興,就連葡萄酒她也願意喝個半瓶臉不紅心不跳的,酒量還不錯,隻是他不敢給喝太多。

這小丫頭,越長大越好玩兒了!現在這麼小就渾身透著靈勁兒,以後長大了還得了啊。

要不是程冬至還要上課,軍校那邊時不時也要回去,他都想在文化館旁邊租一套帶院兒的合房,叫阿則,小丁點和幾個鐵兄弟都住進來,天天一塊吃一塊玩,多痛快!

程冬至不知道葉淮海的想法,要是知道了,肯定得翻幾個大大的白眼。

就算她還隻是個初中的孩子,和幾個半大小子住一塊兒成個啥樣子?

天天一起出去玩兒也就算了。這年頭住一個院兒的或者同一個學校的男女光明正大出去玩沒人說啥,隻要不是當眾卿卿我我吊膀子,那都是純潔的革命友情;吃睡在一塊兒那性質可就不一樣了,玩啥那都是在人眼底下的,住一塊兒這事兒就能給人以無限的遐想,臟水可就多了。年齡小又咋樣,過去舊社會十幾歲就給人當媳婦兒了的又不是沒有!這個葉淮海,想一出是一出的。

比起葉淮海的跳脫,明明年齡比他小的阿則就顯得成熟多了。

阿則變化了不少,大概是抽條了的緣故,不僅外表看起來沒以前那麼軟軟糯糯的了,性格也清冷了不少。但總體來說還是和以前一樣乖巧,也知道關鍵時刻默默地搭把手,細心又體貼。

就是有一點,他似乎習慣性地把自己的想法和態度都隱藏起來,很少鮮明地說自己喜歡什麼或者討厭什麼,都是還可以,還行。

程冬至起初還有點困擾,拿這個略微有些敏感的小家夥沒辦法。不過她是個比較樂觀的人,很快就想通了:順其自然!每個人不同時期的個性不同,強迫阿則開朗未必是件好事,等他自己慢慢調整就行了,她著什麼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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