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俞瀟- 02(1 / 2)

02

俞瀟再見到林見秋, 就是在一家小飯館裡。

差不多是命案發生後的第三天,俞瀟出門吃飯,路上才接到那對要結婚的老同學的電話, 對方連連道歉, 俞瀟反倒不好意思, 畢竟沒接到電話的主因在他, 加上命案這種晦氣的意外事發生,他都覺得對方挺倒黴。

電話裡寒暄幾句,俞瀟沒留神撞到了人。

他下意識往旁邊避讓, 張口說了聲“對不起”, 對方滿身酒氣, 腳步跌跌撞撞,卻沒不依不饒,自己站穩了就繼續往前走,他也就沒抬頭看。

走了沒兩步,剛把參加婚禮的事推脫掉, 還沒來得及放下手機, 旁邊便伸來一隻手, 一陣大力將他拉進店裡。

俞瀟膝蓋撞上板凳,有些吃痛, 一抬頭看到對麵的人吃了一驚, 那點惱怒瞬間煙消雲散。

“俞瀟是吧, 好久不見。”林見秋看著他笑, 指了下角落的空座, 一抬下巴,很自來熟地說,“我請你吃飯。”

俞瀟還懵著, 直到無意識地跟著人坐下了,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磕磕巴巴地叫:“林、林見秋?”

林見秋“嗯”了一聲,按了會兒手機,一邊問:“餛飩還是麵條?”

俞瀟下意識答:“麵條。”

林見秋放下手機,抬手招呼一聲:“老板,來兩碗牛肉麵。”

俞瀟後知後覺,這是路邊一家小店,說是餐館都嫌磕磣,看起來完全是老舊街巷邊的家庭小作坊,三四張桌子一擺,過道就擠得走不過第二個人了。

平常他不怎麼來這種店,他不缺錢,吃飯向來不虧待自己,但他也不挑食,全世界亂跑的時候臨期的速食也能輕易下咽。

俞瀟性格外向健談,一開始的驚詫意外之後,跟林見秋聊起來也不冷場。

就像普通的多年未見的老同學敘舊一樣。

俞瀟說了些自己這些年的事,又問林見秋:“你現在也做了警察嗎?”

林見秋搖搖頭,笑:“我就是個掛件。”

俞瀟沒來得及細問,老板端著兩碗熱騰騰的麵上桌,兩三片薄牛肉蓋在一碗醬油麵上,入口都是濃鬱的調料味。

這大概就是這家小店到了飯點也沒坐滿人的原因。

俞瀟快速扒拉幾筷子吃完,抬頭看到林見秋吃得比他更快,已經在低頭玩手機。

出門的時候,俞瀟忍不住問他:“你住在這附近?”

不然怎麼到這種店裡來吃飯?

林見秋繼續搖頭,拍了拍俞瀟的肩跨出店門,往某個方向看了一眼,又扭頭問他:“要我送你回家嗎?”

俞瀟誤會了他的意思,下意識說:“我認識路!”

林見秋笑了笑,停下腳步跟他揮手:“那就不送了,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

他好像一下子就冷淡了下來,俞瀟不知道哪裡得罪了他,原本重逢的喜悅一下子被澆了個半涼。

俞瀟“哦”了一聲,道彆轉身,走到路口的時候他回頭看了一眼,林見秋走向了反方向。

畢竟已經好多年沒見了,足夠一個人變得陌生。

俞瀟莫名有些失落。

俞瀟以為他們之後可能不會再見麵了。

但隔天早上他從工作室回家的時候就看到有陌生的車停在樓下,便衣的警察在他家門口等他,展示了一下證件,說想請他配合一下調查。

他們的態度看起來不像是來抓人的,俞瀟稍稍鬆一口氣,卻又想不起自己最近會跟什麼案件有關。

警察說是某某酒店對麵的旅店發生的命案。

俞瀟很快回想起來,卻更加茫然,那起案子他連案發現場都沒靠近過,也就隔著警戒線遠遠看了眼地上的痕跡,要說什麼線索,他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警察解釋說犯罪嫌疑人已經被逮捕了,線索不重要,隻是想請他走一趟幫忙演場戲。

路上俞瀟才知道嫌疑人之一正是那家酒店的經理。

前一天經理一直偷偷摸摸跟在俞瀟身後,想等到無人的地方殺了他,但還沒來得及下手就被警察抓了,光是非法持有槍|械就足夠他關上一陣了,更不要說還有證據表明他跟謀殺案有關。

經理被抓的地方就在昨天俞瀟和林見秋吃飯的小店附近。

因為半路被酒鬼撞了一下,再抬頭他就把俞瀟給跟丟了,在附近轉著圈找人的時候被聞訊趕來的警察抓住了。

俞瀟驚出一身冷汗。

後麵的話他都沒怎麼聽得清楚,隻知道那個經理誤會他掌握了什麼關鍵的證據,才想要在警察發現之前解決他。

但俞瀟其實沒有,他甚至已經記不太清那個經理的模樣了,甚至不知道死的人是誰。

到了警局,俞瀟被帶著從審訊室門口走過去一遍,出來的時候又看到了林見秋。

林見秋反坐在椅子上,下巴擱在椅背上,麵朝著另一邊的男人,俞瀟想起來那是那天跟林見秋一起去酒店的警察,好像是姓喬。

他們在聊案子的事,沒頭沒尾聲音又不高,俞瀟聽得斷斷續續,不太明白。

陪同的警察敲了敲門叫了聲“喬隊”,將俞瀟送進去。

喬柏舟掛著黑眼圈端著咖啡靠在桌邊,見人進來稍微站直了一些,請他先坐一會兒。

林見秋朝他笑了笑,很公式化的那種禮貌笑容。

沒一會兒又有一個女人被壓著從門口路過,審訊室那邊傳來一陣撞擊聲和激動的喊聲,很快又平歇下來。

喬柏舟跟俞瀟大概講了下這個案子。

命案發生在上午,對麵酒店當天晚上就有一場婚禮,先宴請近親友,隔天才是正式婚禮,新娘新郎提前去試禮服排練流程,臨近中午,親友坐了一半,宴會廳窗戶大開,音樂聲剛響起,對麵傳來幾聲尖叫。

三具麵目全非的屍體被人從旅館樓頂推下去,其中一具正好砸在路過的車前蓋上,嚇得車主險些撞斷護欄。

屍體都是年輕女性,分彆來自本市以及鄰市三所大學,兩個女大學生,一個剛入職不久的輔導員老師,學校相距很遠,表麵上來看沒有交集。

經過調查得知,三名死者都是那位新郎的地下女友,彼此之間互不知情,生前收到匿名“捉奸”信息才聚集到此處,當晚三人碰頭後定好大鬨婚禮的計劃,隔天早上就被人殘忍地殺害並拋下屍體。

走訪新娘的親友得知,新郎的深情人設立得很好,沒人聽說過他腳踏好幾條船的事。

當天酒店監控顯示新郎新娘於案發前四個小時進入酒店,之後就沒有離開過酒店。

而對麵的旅館恰好在那個時間段裡停電,監控缺失,案發樓層的監控更是直接損壞了。

新的線索重新集中到新郎新娘身上,酒店經理又主動跳出來吸引了注意。

先是有人匿名舉報說看到經理在案發前進出過旅館,緊跟著新郎死在家裡,屍體同樣被亂刀砍得麵目全非,現場遺落下一封染血的情書,落款來自酒店經理,寫給新娘。

再往下查,酒店經理曾經和新娘是小學同學,暗地裡一直有來往,也是新娘做主把結婚地點選在了這家酒店。

新娘對經理不冷不熱,從聊天記錄看來就是普通的老同學,但經理毫無疑問對新娘有好感。

在警方把注意力放到經理身上的時候,他又盯上了俞瀟。

俞瀟在這起案子裡就是個無辜路人,但他是最近正火熱的攝影師,獲獎作品正是街頭抓拍,報紙連著刊登了好幾天,想不看到都難,又或者是經理從監控看到他在酒店外麵拍了照片。

按照常理推斷就是他拍照時發現了什麼證據,於是殺人凶手準備在警察發現前殺人滅口。

警方也確實在二樓廢棄的雜物間窗戶裡麵找到了隱藏的監控攝像頭,裡麵的東西沒來得及刪,清楚地記錄下了經理在案發前後進出對麵旅館的全過程。

從時間上來看完全來得及實施一場謀殺。

而且由於多年的合作關係,經理對對麵的旅館內部結構也十分熟悉。

凶手仿佛已經呼之欲出。

但太過於明顯反倒叫人覺得怪異。

俞瀟想起那天去酒店時在門口看到的婚禮海報,又想到剛剛走過去的那個女人,琢磨出點什麼來。

“經理是想故意引起警方注意給新娘頂罪?”

“一半一半。”喬柏舟看了眼林見秋,又喝了口咖啡。

尚且還沒完全定論的話他不太適合說,但林見秋沒什麼顧慮。

“新娘子是凶手但全程沒有親自動過手,真正動手殺人的是新郎,但經理以為是新娘,為了營造成是他看不過去給新娘報仇的假象,他殺了新郎,還故意做成和那幾具屍體類似的手法。”

對於林見秋來說,這個方法並不高明。

“——看一眼刀口切向就知道不是一個人的手筆了,也都不是一個隻有一米六的女人能捅出來的傷口。”

喬柏舟接著他的話說道:“不過經理想殺你也是真的,一旦殺了你,我們的注意力勢必要跑到你和他身上去,就算沒辦法頂罪也能給真凶爭取出逃跑的時間。”

俞瀟下意識摸了摸脖子,覺得一陣寒意從脊背上竄起來。

差一點小命就沒了。

喬柏舟朝他笑了一下,安慰一句:“運氣不錯。”

俞瀟抖了一下,隻能擠出一個僵硬的乾笑。

這話說得可真他媽雲淡風輕。

再看旁邊的林見秋,表情更是輕鬆,像是完全沒當回事。

真不愧是見慣了凶殺案的。

俞瀟以為自己就是來走個過場,刺激一下嫌疑人,但另外兩個人倒是真想從他身上找出點線索來。

自然不是問他本人,而是跟他要了他拍的照片。

俞瀟把相機拿出來的時候忍不住問:“你怎麼知道我真的拍照了?”

明明那時候他站得還挺隱蔽的。

雖說主觀上是為了避免被玻璃鏡麵一類的東西照到影響畫麵感。

那時候他確定沒看到林見秋,那兩人反而是在他拍完之後過了將近半個小時才到。

林見秋一邊看著導入到電腦裡的照片,精準地定位到了當天的時間地點,一邊說道:“我猜的。”

此時的俞瀟還不怎麼信,隻當他們辦案需要保密,撇了撇嘴沒多問。

他也沒覺得自己拍的照片裡會真的有什麼線索。

那時候路上人很少,也就路口那邊偶爾有車經過,他並沒有注意到有人。

但林見秋把那天的照片從上往下掃了一遍,很快停在中間的某一張上麵,將照片的一角放大給後麵的喬柏舟看。

照片邊緣的十字路口,一個穿著西裝的男人從一輛深藍色的轎車裡探出頭,摘下墨鏡朝酒店的位置張望,神情緊張。

放得過大的人臉上已經出現了明顯的像素粒,然而那兩人看一眼便認出來了人——

“那個新郎。”

“我記得新郎和新娘名下的沒有這輛車。”

林見秋剛說完,喬柏舟已經轉身拿起電話撥了交通中心的號,請他們調取另一條道路的監控,追蹤那輛深藍色的轎車。

因為旅館就在馬路正對麵,他們之前沒有太在意從酒店裡開出去的車,停車場沒有裝監控,隻能調取道路監控,但那條路上的旅館正好在監控盲區,而且旅館後門直通小區,足夠讓車輛繞進去而不被拍到。

現場沒有留下作案工具,警察翻遍了附近的垃圾桶也沒有找到證物,隻能是被凶手帶走了。

新郎新娘以及近親屬家中搜查過,都沒有凶器,經理家裡倒是藏著沾了血的刀,但隻有一把,刀口與三名女屍並不相符。

在監控裡出現過的車並不算太難追蹤,很快就在郊區某個修理廠裡找到了那輛空車。

修理廠有些荒涼,生意不景氣,漸漸成了中轉停車場,停著的都是些私下會小三或者某些不當方式得來的車,廠長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有時候十天半個月才來一次,不怎麼修車了,也就賺點停車費。

案發那天廠長正好不在,但他對那對新婚夫妻印象深刻。

因為通常來停車的都是已有家室的男人,很少有夫妻倆同時來的,而且兩個年輕人衣著光鮮,一身名牌,看起來也不像是缺錢的偷車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