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車, 走回去。”他打開她這邊的車門。
蘇苗靜靜地看了他片刻,下車。他握住她的手, 牽著她款步往前走。
天氣很好, 微風淡淡,期間夾著清淺的草木香氣。
靜謐寧和的氣氛讓長久以來神經緊繃的蘇苗精神鬆弛些許。
蜷縮指間微涼的觸感,蘇苗不動聲色地稍稍偏過眼角。
薄霆穿著黑色襯衣, 平整乾淨地找不到一絲褶皺, 領口上方是修長的脖頸,而後是流暢冷峻的側麵麵部輪廓。
如果……如果身邊的男人不是他就好了。
如果是她喜歡的男人, 兩人十指緊扣, 安安靜靜地散步。她會很開心, 很幸福。
可是卻是他。
她感喟的同時也告訴自己,儘快,儘快逃出去。
大概十五分鐘走到彆墅, 蘇苗在心裡鬆了口氣。才剛到家沒幾分鐘, 薄霆就說:“我要回國幾天。”
蘇苗點點頭,說:“你回國這幾天我可以再出去玩一次嗎,像今天那樣。”
“可以。”他撫平衣袖。
蘇苗彎眸,眼睛笑地像一對月牙兒,“謝謝你。”
薄霆上車之前,蘇苗主動抱抱他。他回抱住她,相擁半晌,他乘車離去。
彈掉來自於他身上的煙草味,蘇苗進入彆墅。
傅南非得知薄霆回國的消息, 趕緊約他出來。薄霆忙著處理國內的工作,沒去。到了晚上才有時間去赴約。
“老大,你老往國外跑,是定居在國外了嗎?”傅南非調侃。
“嗯。”薄霆回答。
傅南非口中的酒差點噴出來,“我去,你還真的定居國外了?”
“把國內的工作處理完,我基本上很少會再回國內。”
“不是,那你不在國內拍戲了?”
“迷霧3拍完,我不會再拍戲。”
於薄霆而言,拍戲本身隻是消遣的一種方式。他並不以此為業。迷霧是他想要表達出來的作品,是給自己拍的,並非給觀眾拍的。迷霧的成功對他來說也不重要。他想要給自己拍的東西已經拍出來,也就不必再待在娛樂圈。
“好吧。本來你要去拍戲就挺讓我驚訝的,家裡的公司還要管呢,又去拍戲,可不得累死。你不拍戲了就好好管理公司,也輕鬆一些。”對於此,傅南非也沒什麼意見。
“可是你乾嘛要定居國外?”
“不需要理由。”薄霆麵容平淡。
傅南非噎住,又說:“你要定居國外了,咱們兄弟幾個不就不能經常見麵了。不然我也定居到國外去吧。”
聞言薄霆蹙蹙眉,似乎才想起什麼,“耗子沒在?”
說起耗子,傅南非就一臉愁容,“老大你不知道,耗子都快消沉了半個多月了。”
“怎麼?”
“因為蘇苗唄。”
“蘇苗?”薄霆眉間夾得更緊。
“唉,就因為蘇苗。蘇苗不車禍死了嗎,他那天竟然哭了,原來他對蘇苗還餘情未了,還喜歡著人家,人一去世,他瘦了好大一圈。”
薄霆沉吟,“餘情未了。”
“對啊,耗子還喜歡她,可惜……”
薄霆砰地一聲放下酒杯,說:“時間不早了,我回去處理工作。”
“老大你這才出來多久,不多玩兒會兒?”
“沒空。”薄霆扔下這句話,走開。
傅南非孤零零地待在包廂裡,覺得自己有點可憐。
老大忙著工作,耗子成天不出門,曾經的三人行就隻剩他一人。他灌下一口酒,撥出去一個電話,“出來陪我。”
“我在上課呢。”女人的聲音嬌嬌膩膩。
“自己做選擇,是現在出來陪我還是上課。”他不耐煩。
“出來陪你,我會很快的!”女人略微慌張。
冷哼一聲,傅南非把手機丟到一邊。
再清純再高傲的女人都一樣,沒追到時裝清高,追到了還不是處處順著自己,生怕自己把她甩了。
薄霆回國的第二天,蘇苗收拾好,出去逛街。
緣分奇妙的是,即便是換了一個商業區,還是能遇到格裡茲曼。
他在商場門前的廣場唱歌,悅耳的嗓音傳遍廣場每一個角落。
他唱的都自己的原創歌曲,旋律極富感染性,很容易引起共鳴。
格裡茲曼是樂隊裡唯一一個既能作詞也能作曲的成員,他才華橫溢,三個月後靠一首十五分鐘寫完的歌紅遍全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