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判流放之刑(1 / 2)

事情真是如此?

陳學正反正不信,老神在在的正襟危坐,他倒不是因為應從年替它在太子麵前求情,便全然相信應從年的為人。

也不是看應從年品貌端正,便心有偏頗。

他,是相信江行述,也相信恩師答應教導的人必定是通過考驗,不會品行低劣。

這也算誤打誤撞,應從年的確無辜,不過那位太子選來的老師,卻才剛到西河地界,不曾見過他未來的學生應從年。

又何談考驗過呢。

而應從年如此說自然不是什麼因為心虛,他道:“當年父母的確說過親生父母並非養育他的父母——”

西河縣令:“啊?”

這孩子傻了,什麼都往外說,這本官如何幫他。但他要是發落了應從年,豈不就得罪了太子?

好在應從年一句但是,讓他把心落了回去。

“但是,學生所寫訴狀句句屬實,亦有父母留下的,當年裡正同意分家,改繼為他人嗣子,承接宗祧的印信!”

這封信是應從年母親迷離之際縫進他褻衣袖子裡的,她去世前又把家裡都值錢的擺了出來。

算準了那對爺奶會過來,把最有力的打擊證據早早留給了兒子。

又恰好那天小應從年昏迷,衣服上的異常被寢被擋住。又是快死了被人嫌棄晦氣,沒有拿走被子。

於是,這一切的一切,就留給了應從年一個精準打擊敵人的證據。

隻是他被石萬山的威脅纏住,沒有精力去尋找那對爺奶在哪。

而放走的石萬山的管家就做了一回他手上找人的棋子。

過堂的風吹在應從年背後,吹起他束發的淺藍飄帶,勾出飄逸又淩厲的弧度。

他從袖口拿出那封印信,由吏員轉呈。

白紙黑字,漆紅印章,卻是裡正官印無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