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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彆哭了 自然數1004 49028 字 3個月前

第 71 章

窗外日光灑進。

療養院的窗戶角度是專門設計過的, 日照通透。護士走在前麵,為任克明開了門,然後退出。

“謝謝。”任克明輕微頷首。

走進房間,文躺在病床上。遠處電視中在播放中文的電影, 文回頭, 對上任克明的視線。

他笑了, 很驚喜:“哥。”

任克明回應他:“嗯。”

走近, 在臨近的木椅上坐下。

昨天上午,任克明收到療養院的消息, 說文從樹上摔下來,手臂受傷骨折, 但無大礙。

任克明看見未接來電與消息時, 正剛從黎昌身邊醒來。他的目光看著手機屏幕, 沒有波瀾。

就像當下一樣沒有波瀾。

“為什麼爬樹?”他問文。

療養院已經告訴了任克明事情經過,包括播放監控錄像。錄像中是文自己攀上院落中的大樹, 緊緊抱著樹乾不下來。

其實他因為疾病,肢體並不協調, 某些時候還需要輪椅代替行動,按理說, 爬樹對他而言應該是一項很難的事情。

但任克明並不關心他是怎麼做到爬上樹的, 他隻關心原因和結果。

文說:“因為, 樹很大。”

他智力方麵存在缺陷,隻對情緒十分敏感。他能看出來兄長生氣,因此一句一句地認真回答:

“現在,馬上要到……到, 聖誕。”

任克明深色的眸一動。

“聖誕?”

“聖誕。”文點頭說:“平安夜,要去, 很大的地方。”

“大?”任克明忽然覺得自己明白了什麼:“……高麼?”

文激動地點頭:“對!高!樹很高!”

樹很高,他要去高高的地方,在平安夜。

去乾什麼?

去找一個人。

找什麼人?

“文,”任克明不用再問了,他直接說,“樹上不會有Rachel。”

他的聲音平靜,近趨於冰冷。

他知道,文是想在平安夜那天去高的地方尋找Rachel。

因為,平安夜是他的生日。換句話說,平安夜是Rachel的忌日。

不知道是誰給文種下的執念,說離世的親人會在忌日那天出現在最高最高的地方。任克明聽他講過很多次這個說法,但還是

第一回見他真正去尋找。

真正去到他認知裡最高最高的地方,去找離世的母親。

“為什麼想找她?”任克明問。

文聞言,認真的神情停了一下。

他眉頭皺起:“因為,她是媽媽。”

他很不解。

“哥,你不想,找媽媽?”

他的身量與任克明不同,偏小,但眉眼和兄長相似,遺傳的Rachel,立體、深邃。當他皺眉時,任克明也在皺眉。

媽媽?

任克明不明白。

文分明都沒見過Rachel,他僅僅是從Rachel的身體裡出生,他為什麼想找她?

他憑什麼想找她?

“不想。”任克明回答他。

任克明不想找Rachel,因為,首先,人死不能複生,其次,是Rachel先拋棄的他。

為了文,拋棄的他。

在文出生的前一年,Rachel短暫地單身過半載。

那段歲月,是小時候的任克明最為開心的日子。一個小孩,最想要的不過是假期、玩具,以及媽媽的愛。那段時間裡,Rachel會接送他上下校車,會為他講睡前故事,會在周末全天候地待在家裡,陪伴他,和他讀書、做遊戲。

Rachel會說:“Aaron,永遠不要離開媽媽,媽媽隻有你,隻會有你一個孩子。”

然而半年後,Rachel認識了新男友,不久便懷孕。媽媽有更多的人了,不止Aaron。

但Aaron不覺得有什麼。

媽媽可以有更多的人,即使有更多的人,媽媽也是Aaron的媽媽,Aaron不會離開媽媽。

Aaron不會離開媽媽,可媽媽離開了Aaron——Rachel在生產中大出血去世,留下文。

留下和Aaron素不相識的文。

說好的不離開,還是離開了,為了文離開了。

雖然過去的十幾年裡,任克明一直告訴自己不能這麼想,Rachel的離開是無法預料的,她怎麼能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如果可以,Rachel應該也想好好活著。

但他無法阻止心中的聲音。

那聲音沒日沒夜地咆哮、失控,那聲音說:

Rachel背棄諾言,在自己與文之間,她選擇了後者。

——不。

任克明否定自己。

任克明,你停止這種想法。

你本身就是劣等基因。你是從出生起就是錯誤的人,不被選擇的人。任克明,忘了嗎?你是Rachel的痛苦源泉,Rachel離開也是應該的。

對,Rachel沒有理由信守你們之間如同玩笑的諾言。

所以,任克明,你最好撒泡尿看清自己。沒有人應該堅定地選擇你,你的一生都應該平靜地接受離去,像平靜地克製欲望一樣,不要大驚小怪,不要患得患失。

誰離開你都可以,誰拋棄你都可以,不管是Rachel,還是黎昌。你不配他們選擇,明白嗎?

你配不上。

任克明垂眸,陽光打在他的眼瞼之上,映下一片陰翳。西褲上的拳緊緊攥起,手臂攥出青筋。

可是——

無法接受,怎麼辦?

就像無法克製色欲一樣。

無法克製,像在看見黎昌的第一眼就佇立一樣,無法克製,像對黎昌患得患失,不要他走,想要禁錮他一樣。

無法接受。無法接受黎昌不選擇自己,怎麼辦?

無法接受黎昌離去,怎麼辦?

監視他、控製他、捆束他,變態的、不變態的。愛他,占有他。不受控製地貼近他、擁抱他、親吻他。

乞求他——

“不要離婚,好不好?”

像這樣,乞求。

昨天下午,任克明沒有問出這句話,但他曾經問出過。

就在六個月前,黎昌第一次向他提出離婚。

那一晚,他收到黎昌的消息回到東郊。他們向來聚少離多,黎昌隻要從劇組回家,就會發消息來告訴他。

其實他並不需要黎昌告訴,黎昌的每一個行程他都知道。

但他還是會等待,翹首等待每一條約見。

可那一次,黎昌的消息很不同。說不出來具體不同在哪,總之事實證明,任克明的第六感準得出奇。

上到二樓,進入臥室。

黎昌沒有如往常般踮腳吻他,而是在沙發上坐下。

暗黃色的落地燈打在他的側顏,沒開大燈,他如同隱沒在幽長的夜色——

“按合約,我們半年後就要分開。”

這是任克明記得最清楚的一句話。

其餘的,不論是黎昌說的,還是他說的,他都不怎麼記得。他知道自己有病,也不指望自己能牢記什麼。

他隻模糊地記得,在黎昌說完這句話後自己就不受控製了,多年未流的眼淚一瞬間奪眶而出。

黎昌對這眼淚似乎有些震驚。

他從沙發中起來,起身,走向任克明。微微踮腳,他要去擦他的淚水。

用手。

任克明卻轉頭避開,然後抬起黎昌的下巴徑直吻了下去。比起擦淚水,他隻想要黎昌的唇。他不在意自己流淚不流淚,也許淚水代表一種尊嚴,但他不管。

他不在乎。

如果可以留住黎昌,他不需要什麼尊嚴;如果可以留住黎昌,他甚至願意下跪。

跪了嗎?

那晚跪了嗎?

任克明記不清了,真的記不清了。

反正最終的結果沒有變化,黎昌的態度決絕。他執意踐行那份合約,他說:“就如我們當初說的一樣,我要的,我已經得到了,不是嗎?”

他要什麼啊?

任克明腦袋發昏,他連他要的是什麼都不記得了。

他瘋狂地親吻黎昌,他脫黎昌的衣服,他撫摸他,他哭著吻他,他問他“真的要走嗎”“真的要離開嗎”“可不可以不走”。

黎昌沒有後退,黎昌甚至回吻他,甚至主動容納他。

但黎昌說:“你乾死我吧。”

“你乾死我,就現在,我就沒法和你離婚了。”

黎昌好像也哭了。他的淚水交雜在臉頰上,仿佛惟願時間靜止在此刻。

他在哭什麼?

任克明停下動作,鬆開手。

“不要說這樣的話。”他退出來,他去吻他的臉頰,不住地搖頭:“你不會死。”

“我會死。”黎昌說:“每個人都會死,所以我說,你乾死我,你現在在床上乾死我——”

“黎昌。”任克明打斷他。

他說:“不要再說這樣的話。”

這段對話。

這段半年前的對話,到此結束,與昨天下午東郊裡的對話出奇地一致。

隻是在後者中,任克明沒有乞求。

他不知道為什麼沒有,甚至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解開手銬,為什麼會後退,為什麼會走。

為什麼會離開東郊,為什麼會飛到英國,為什麼不敢留下,為什麼不敢麵對黎昌,為什麼逃避,為什麼不敢看他的眼睛——

“為什麼?”

文抬起頭,問眼前的兄長:“為什麼,哥,你不想,不想找媽媽?”

任克明被拉回現實。

緊皺的眉間倏地鬆開,他沉默幾秒,啟唇要回答,卻被電視聲截住話頭——

“你知道,法語的月亮怎麼說嗎?”

電視中在放著華語電影,熟悉的台詞,任克明驟然回眸看去。

“是Lune。”

“我有一個朋友,他去到了高高的月亮上。”

“他在月亮的雲後,成為天使。”

《月亮雲》。

文看的電影,是《月亮雲》。

任克明發愣,盯著電影畫麵看了好一會兒,都沒看見黎昌。或許因為這是結尾了,他不會再出場。

文看著電影,忽然說:“我知道了。”

任克明回頭看他。

“你不想找媽媽,”文笑,“因為,因為天使可以帶你,去見她。”

文叫黎昌天使,因為任克明第一次向他介紹黎昌,就是用的《月亮雲》。

那時他們剛相識,結婚不久,這也是任克明看的黎昌的地一部電影。

“對嗎?”文說。

他的目光裡突然帶上期待,看著兄長:“哥,天使,也帶我去。”

“不可以。”任克明拒絕。

他清楚弟弟支離的話語表達的什麼意思,直截了當:

“天使不願意。”

文呆了下。

他似乎沒懂,為什麼任克明會說黎昌不願意?

明明天使都沒在這裡,他怎麼知道天使會不願意呢?

但,他隻困惑了一下,就又笑了。

“好,天使不願意。”文點頭說。

他用他清澈的眼睛看著兄長,乖乖笑開,接著,說出兄長聽過的他這輩子最流利的話語:

“那就不去。”

“我不會讓天使,做任何他不願意做的事情。”

第 72 章

空氣依舊濕冷, 即使有陽光,也隔著一層陰灰色的雲層。

任克明結束和文的相處,走出療養院。

他的身形很高大,今天沒圍圍巾, 好像因為這兩點, 海風都往他身上吹得要多一些。

開門上車, 坐進駕駛位。沒有帶司機, 一個人的行程,他自己開車。

車門關上, 風嘯聲被隔絕。

任克明已經脫下外套,平靜地坐著, 肩膀卻緊繃。他在回想文的那句話——

“我不會讓天使, 做任何他不願意做的事情。”

顯然, 文是無心之言,但說者無心, 聽者有意。一時間,任克明覺得自己內心有千萬種聲音。

他緩慢深呼吸, 按開音響,嘗試著讓外部的乾擾清空自己的思緒。

音響裡播放的是某一個電台的散文詩朗讀, 任克明常年調到這個頻道。今天是紀伯倫的專場。男音緩緩, 吞。吐出起伏的句調——

「When love bes to you follow him,

Though his ways are hard and steep.

(當愛召喚你,你要跟隨他,儘管他的道路艱難而陡峭。)」

任克明看向擋風玻璃前的兩隻海鷗,白色的羽毛, 翅膀抖抖。一隻飛走,另一隻振翅跟隨。

他開始回想, 自己是否和文所說的相反,讓天使做了他不願意做的事情。

有嗎?

任克明腦海中浮現出的第一個畫麵,是在國內時,某一次他去劇組找黎昌,趕到那個入藏口城市。

到劇組找黎昌的事情,他沒少做,每一次都打著公事路過的名義,“順路”而去。但實際上,沒有一次是順路的,所有看似的巧合,都是任克明刻意為之。

除了協調行程的助理外,本應沒有任何人知道。

可那一次,黎昌提前給他發來消息。

他讓他不要去劇組找他。他說,這是高海拔地區,不清楚你能不能適應,又沒有提前吃預防高反的藥物,一定不要來。

一定不要來。

任克明來了。

他刻意安排到該省省會出差,然後一刻也不停地坐上車,最終於淩晨一點四十七分,敲響黎昌房間的門。

黎昌開門,對上他眼的那一刻,愣了一下,卻沒有任克明想象中的那種意外。

他隻滯了一瞬,就側身讓他進。

高原的高反確實不好受,任克明吻了下黎昌的唇,然後抱著他。

黎昌撫上他疲憊的眉,說:“我們在四千二百米的地方,你要做,先買份保險。”

任克明那時笑了,摸摸他的頭發,沒說話,也沒再繼續。就那樣抱著他睡了一整夜。

如果說讓黎昌做他不願意做的事情,任克明承認這算是一件。

還有嗎?自己還有讓黎昌做他不願意做的事情嗎?

任克明想不起來,也有些不敢想。

這些天,北半球步入冬季,天氣漸冷,環境與身體都發生著變化。任氏的忙碌告一段落,任克明隻用思考黎昌與自己的事情。

可他隻要一稍稍回想過去的半年,就覺得自己實在瘋癲過頭。

自己往黎昌身上強加了很多東西。

就比如這場婚姻、這份協議,他不要他離婚,在關鍵時刻,卻又自己次次退縮;還比如,不要黎昌接戲,不要他去法國,用手銬銬住他的手腕,逼得他說出絕望的話語。

這也是為何,落地英國後他首先給國內黎昌的經紀人打去電話——

他在嘗試糾正自己的癲狂,他告誡自己,不要再阻攔黎昌的想法。

這也是,他出國的原因。

如果看著黎昌的眼睛,如果貼著黎昌的皮膚,他無法放手。

隻有這樣,隻有千裡相隔,他才能稍微放下內心潮湧一般的控製欲。

音響中的朗誦在繼續:

「Love gives naught but itself and takes naught but from itself.

(除了自身,愛不給予;除了自愛,愛不索取。)

Love possesses not nor would it be possessed;

(愛不占有,也不被占有;)

For love is suffit unto love.

(因為愛之於愛,便已足夠。)」

這一切,從什麼時候開始?

任克明想,自己如此的自私,一切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正如以前的相處,正如黎昌所說,任克明一直清楚自己對黎昌近乎病態的控製欲。但如此自我地束縛他、逼迫他,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是不是自私過分了,任克明。

你究竟是愛他,還是僅僅想要占有他?

你以為你是誰,你憑什麼去約束他?

詩已經下一首,男音一點一點,蠶食著空氣——

「Love one another but make not a bond of love:

(彼此相愛,但不要讓愛成為束縛,)

Let it rather be a moving sea between the shores of your souls.

(讓愛成為奔流於你們靈魂海岸間的大海。)」

「And stand together, yet not too ogether:

(應站在一起,但不要靠得太近:)

For the pillars of the temple stand apart,

(因為廊柱分立,才能撐起廟宇,)

And the oak tree and the cypress grow not in each other''s shadow.

(橡樹和鬆柏也不能在彼此的陰影下生長。)」

……

這首詩,名叫On Marriage

《論婚姻》。

論婚姻。

任克明握緊方向盤,鋒利的眉眼深深暗下。

沒有錯,文說的沒有錯。

沒有錯,不要讓天使做他不想做的事情。

任克明,你是如此罪惡可怖的人,不要再拿你恐怖的自卑心去禁錮對方。

既然是天使,那就不要束縛他的翅膀;既然是月亮,那就讓他高懸在天空之上——

罪惡的人不配碰月亮。

你本來就不配,你早該料到;

你不要意外,你放開他。

握緊方向盤的手陡然發力,手背青筋虯結,三兩秒後,又驟然鬆開。

任克明再次深呼吸,遙望著遠處孤零的海鷗,他垂眸,拿出手機。

手指在黎昌的電話上空懸停,最終卻轉移。

移向另一個電話,撥通。

黎昌放下手機。

他注視著眼前的書櫃。

靠右一邊,是任克明的書,書脊上紛亂複雜的英文字母,看得他目眩卻仍不想移開視線。

方才和經紀人的電話通完後,他重新點回和任克明的聊天框,垂眸許久,但最終還是一條消息都沒發過去。

任克明在英國……英國現在幾點鐘?

是天黑吧。

他收回打字的手指,視線輕輕地落在聊天背景上。還是那個背景,英國海岸的背景,兩手交握的背景。

他忽然很想把這條項鏈找出來,再戴一下。

上次拍完這張背景後,黎昌又戴過一次這條雞蛋型的項鏈,後來在書房看劇本時,看累了,趴桌上休息,項鏈就有些硌脖子,當時取下來,順手放在了書櫃裡。

應該還在。

他上二樓,進到書房。

按記憶,應該放在收納劇本的那層。

果然。

橢圓形的墜子就躺在劇本上方,安安靜靜,像一塊等待開啟的懷表。

黎昌伸手,剛想取出,動作卻一滯。他的目光落向墜子下方的劇本——

那本劇本外殼竟然沒有標題。

而且仔細一看,裝訂方式與黎昌拿到的其他劇本都不一樣,但又很是眼熟。

他想了想,抽出來,翻閱。

剛翻到第一頁,黎昌就愣住了。

劇本是外文。

一排又一排的拉丁字母,附近的空白處做滿了筆跡的批注,黑色的、紅色的。

九年義務教育結束,黎昌其實能認識字母和簡單單詞,但這些批注太過流暢,字母連筆在一起,導致他什麼都辨認不出。

隻能確定一點,那就是,這絕非自己的字跡。

那是誰的字跡?

……這還不清楚嗎?

黎昌直覺這裡麵的內容與自己有關,他拿著劇本去找吳媽。

吳媽看了兩眼,說:“喔,這是我收進去的,原來不是你的嗎?”

黎昌說不是,他請她幫忙看看,他想知道這些批注裡寫了什麼。

吳媽接過,皺眉看了會兒,說:“這就是你前兩天讀完的那本,《劇作合集》。”

黎昌一怔。

吳媽繼續:“都是節選的一些很經典的戲劇、台詞,你讀過應該清楚。至於旁邊的批注……就是筆記。”

“筆記內容……這樣,我直接給你整理幾頁,你上樓等著吧,很快。”

也沒管黎昌願意不願意,吳媽直接開了個文檔,給他謄了前幾頁的一些內容,投到書房電腦屏幕上。

黎昌在書桌前坐下,挪動鼠標,隻看了一頁,整個人便呆愣住了。

確實如吳媽所說,是筆記,而且那種很純粹的閱讀筆記。黑筆是對台詞的旁批理解,有些像做閱讀理解題,一句一句地分析作用,分析感情。

紅筆就有些不同了。

紅筆不常有,但隻要出現,那就會在黑筆的分析上,再拉出一條線來,指向一串字母,夾雜數字。

格式大概是這樣:

“FGL C27”

或者是:

“YLY 23m17s-34m46s”

吳媽運用她聰明的大腦,貼心地解密出來——

“FGL C27”=“《風故裡》

第二十七集”

“YLY…”=“《月亮雲》 23分17秒-34分46秒”

吳媽指著這裡說:“他的意思應該是,這段戲劇中編排的技巧,和你的那些作品能夠對應。”

她手指在屏幕上點了一下,又收回去,喔了一聲,恍然大悟般:“任先生這是在做功課呀。”

黎昌抬頭看她。

“筆記做到這份上,隻能是摯愛,但他是愛那些經典嗎?不,我看不像。那是愛你的影視劇劇本咯?也不像啊。”她停了兩秒,等黎昌反應一下,才繼續說:“這個筆記啊可以看出來,你的每一部作品,他都有認真看,認真品,甚至精確到秒了。”

“你說他愛的是什麼?”她問。

說完這句話後,她就完全停下了。

不再說什麼。

按了按黎昌的椅背後,她看了幾秒沉默的黎昌,然後走出書房。

為他一個人留下空間。

其實,吳媽的話並沒有說完。她本還想繼續說:

“他是愛你,所以才會精讀那些劇本。”

“他愛你,所以愛屋及烏,所以才會愛你的事業呀。”

但她沒有繼續。

因為她知道,無論這份筆記究竟代表了什麼,她作為一個局外人都說了不算。

一切的一切,最終還是應該留給黎昌自己去決斷。

……

吳媽走後,黎昌獨自坐在書房裡,盯著屏幕,盯到又一個天黑。

直到眼睛發澀,他才直僵僵地站起身去按開了燈。

吳媽的話他懂了。

他其實已經不生任克明的氣了,早在窩在沙發裡通宵看那段分手戲的時候,他就已經不生了。

更彆提看到如今的這本筆記。

一筆一劃的墨跡呈現在黎昌眼前,就像又窩回了客廳的沙發,又在反複地回看陳六的眼淚。

反複回看任克明的眼淚。

任克明疲憊的淚、擔憂的淚、恐懼離彆的淚、近乎哀求的淚……

他的眼淚從來都能征服黎昌,隻是他自己不知道而已。

黎昌手指一跳,垂眸,看向桌麵。

那會兒找到的蛋型項鏈被他放在了桌上。項鏈沒有被打開,還是一個完整的橢圓形,就靜靜放置在那本屬於任克明的筆記上方。

黎昌緩緩伸手,想要拿起,然而鏈墜壓著筆記,一抬起來,攤開的書頁就迅速合在了一起。泛黃的紙張中旋即出現一抹冷白,轉瞬即逝。

黎昌注意到了這抹冷白,目光乍然一凝。

他愣了一瞬,遲疑地放下墜子,改拿起筆記。拇指按著紙側,快速翻看,然後在某一頁倏地停下——

一張白紙闖入視線。

白紙就卡在兩張書頁之間,上麵似乎寫滿了字,因為紙張太薄,所以略微有些洇到背麵。

黎昌用手指輕輕去取,觸碰到的一瞬間暗歎了一下。

這紙真的很薄,薄得類似化妝師曾在他微微出油時用過的那種麵部吸油紙。夾在B5大小的書頁裡,若不是像黎昌剛剛那樣翻頁,根本不會注意到它的存在。

黎昌的動作行到一半,卻忽然頓住,沒有繼續把這張紙翻過來。

他心裡覺得有點不對勁。

一種直覺。

這張紙,以及上麵的字,都不對勁。

事實證明,他的直覺無誤。

紙張翻過來,洇透的黑色墨跡出現在黎昌的眼前,那是他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筆跡——

是他自己的字。

雖說是自己的字,然仔細看去,框架結構上卻又和此刻他的字跡有著細小的差彆,筆鋒與架構間處處都顯得更為成熟。

黎昌隻看了一眼便認定,這決計是二十八歲的自己留下的。

可是,是留給誰的?

給……任克明的嗎?

他的眉間蹙了一下。咬了咬唇邊的軟肉,停滯幾秒,他最終決定讀下去。

又是直覺,直覺在告訴他,這張紙上的內容,他非看不可。

凝眸,讀著。十幾秒過去,黎昌漂亮的眉越蹙越緊,長睫晃動,眸底騰升起濃重的不解。

紙張上是這樣寫的:

“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初見經紀人;

一五年一月十二日,第一次試鏡;

一五年九月四日,試鏡《月亮雲》;

……”

時間加事件,按先後順序排列。幾乎把黎昌十八歲後的每一件大事都記錄了上去。

一直持續到二十歲,以最後兩條為結尾——

“一六年八月八日,車禍;”

“八月十二日,登記結婚。”

黎昌看著“結婚”兩個字跡,瞳孔驟縮。記錄……記錄到自己和任克明結婚就停止了?

他忽然覺得自己懂得了什麼。

眼前的這一條條的記錄,就像一個個電影劇情節點的場外提示,提示著他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可以遇見什麼人。

他停滯片刻,目光不禁緩緩下移。

果然如他猜想,在這張白紙的最最末尾,還剩下最後一句話語,以一種平靜的對話口吻,隔著不知道多少時空。

黑色的、濃墨的、熟悉的、一筆一劃的,就仿佛此刻的黎昌正伏案在書桌前,一筆一劃、鄭重地對未來的自己寫下——

“黎昌,和他過去見。”

……

咚咚。

敲門聲。

黎昌從白紙裡抬眸,眸底驚詫。

“黎少爺。”門外傳進小安的聲音。

黎昌緊攥著的指節鬆下幾分。

“……請進。”

他的聲線很不穩,尾音小到發顫。

小安開門進入,手中拿著一份文件。看見黎昌的一刻,他呆了一下。

“您不舒服?”他問。

黎昌的臉色太白了,白得比他手中那張白紙還要誇張幾分,白紙好歹還洇著墨,而他連嘴唇都沒有血色。

“沒有……沒有。”黎昌回答。

他明顯心不在焉,不知在想著什麼。手上的動作緩慢,放下紙,然後像才忽然意識到小安的在場一般,又看回他。

他問:“怎麼了,有事麼?”

小安看著他煞白的唇,點了下頭,上前遞上手中的文件。

他說:“這是任先生差人送來的。”

黎昌愕然。

任克明送來的?

“……是什麼?”

小安搖頭,公事公辦說:“任先生隻讓將這份合約交給您,並未告知是什麼。”

文件袋密封完好,小安未曾打開看過。

黎昌垂眸看去,細白的手指在密封口停滯片刻,他本該去取拆信刀來,但雙腿如灌鉛一般無法行動。

小安替他拿來拆信刀。

黎昌握著小刀。

他突然覺得自己像是擁有了透視眼,不用拆,也能知道裡麵放著什麼。

他動了動手指,關節軸得像生鏽了的發條,接著一滯一滯地劃開密封的紙袋,裡麵的文件隨即出現在眼前——

塑料外殼,白底黑字。

如他所想。

是橫亙在他與任克明之間的那份合約。

是關於這場婚姻的合約。

黎昌看回小安,眸底有幾分不可置信:“他……他有說什麼嗎?”

“有的。”小安看著他,緩慢說:

“他說這份合約全權交由您安排,如何處理,看您意願。”

黎昌拿著文件的手指逐漸收緊。

小安繼續說:“任先生還說,倘若您想同律師商議,我即刻為您聯係就行。他聽從您的想法,不必在場……”

不必在場。

聽從黎昌的想法。

意思就是,無論黎昌想保留這份合約還是廢除,任克明都同意,都接受。

意思是,無論黎昌想留在他身邊還是想和他離婚,他都不乾涉。

他沒有怨言,他放他走。

“我……”

黎昌覺得耳邊轟了一聲,像一道銳利無比的閃電掠過。

他不知所措。

他的眉間皺緊,目光慌張而漫無目的,從手中的合約橫拉到書桌,滑過電腦屏幕、滑過蛋型鏈墜、滑過黑紅交錯的墨跡,最後落到那張薄薄的白紙上。

落到自己的筆跡上。

呆滯兩秒,他抬眼:“我,我給他打個電話。”

不像在和身旁的小安說話,像在和自己對話。

給他打個電話,對,給任克明打個電話。

打電話。好,說什麼?不知道,不知道也要打,就是要打給他。

電話嘟了兩聲,接通。

無聲兩秒,熟悉的那個男聲傳來。

猶豫、遲疑、低輕:

“黎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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