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第 68 章(1 / 2)

糖分 橙子雨 11743 字 6個月前

()程徹其實當然沒有很淡定。

一切毫無征兆。

毫無征兆才最可怕,因為根本反應不過來。

以至於自打趙清嶺消失的那天起,他整個人都處在一種快要崩潰的微妙的邊緣。

最初幾天,程徹把自己這兩年所有可能做錯的事情,全部全部,從頭到尾、胡思亂想了很多遍。

他想到了無數種可能性。

然後又一一否定。

沒有道理。

一個在他最困頓、最平凡的時候把他抱回家,誤會他賣過身都毫不猶豫地說要他的男人,沒有道理再因為他“不夠好”、或者是他不小心說錯或者做錯什麼了而嫌棄他。

那會是因為什麼?

不知道。

程徹覺得自己仿佛掉進了黑暗的森林裡。像是一隻小黑兔,徒勞奔走,找不到一絲亮光,屢屢刹車,發現自己隻差一點點就要掉進萬丈深淵。

可是最後,他還是穩住了。

不知道是怎麼做到的,反正是莫名其妙地穩住了。

……

程徹照常上班下班、照常生活、照顧弟弟們,世界還是那個世界。

日子一天天過去。

至少在他的臉上,看不出一絲絲裂痕。

隻是偶爾,會是下班開著車一路霓虹時,覺得身邊安靜得太過分。隻是偶爾,打開冰箱,再也看不到某人總是會幫他買的蝦球和果仁巧克力。

隻是在漫長的夜裡,一個人的房間太過安靜。

而他早已經習慣了溫暖的擁抱、手□□纏的黏糊,似乎隻有輕柔的呼吸相伴,才能輕易入眠。

漸漸的,程徹發現自己竟然不再想要一個“理由”。

不再想要解釋,不再想要知道“為什麼”。

隻是單純地很想趙清嶺。

那樣的思念,會在孩子們去上學的午後,他一個人在客廳裡發呆的時候,尤其地偷偷蔓延、無孔不入。

會牽動著心口,帶著整個胸腔一起疼痛。

每到那個時候,程徹則會蜷縮在沙發上,微微笑。

他把那種疼痛當做對自己的一種懲罰。

自己遲鈍、後知後覺的懲罰。

家裡空蕩蕩的時候,一樓的客廳會顯得更外地大。歐式的極簡家具裝潢,典型趙清嶺式的含蓄低調優雅。

地毯是雪白的,光著腳踩上去時,毛茸茸的很舒服。

程徹有的時候,在陽光下抱著膝發著呆,會想起第一次進這間房子時的情景。

那個時候的他,又土又傻。

第一次,算是被趙清嶺騙回來的。

晚餐被灌了點葡萄酒,暈暈乎乎,隻隱約想著這房子好大好漂亮,然後就被人攬著後背推進了玄關。

玄關點亮了燈,撲麵而來是木質的香。他當時是真的頭昏,人家幫他脫了鞋襪他都不知道,隻記得第一次踏上那地毯一瞬間的震撼皮毛,雪白、棉花團一般,踩起來柔軟極了。

像是踩在雲朵裡。

而現在,踩著同樣的地毯,程徹像幽靈一樣飄過客廳。

靠著落地窗是一架漂亮的黑色三角鋼琴。

趙清嶺會彈鋼琴,且彈得很好。還記得高中某年的新年音樂會他曾經上過一次台。程徹當時他在台下,一直遠遠地看著他,那首曲子他聽得入迷、又有些微微酸澀。

“叮——”

手指戳了一下琴鍵,發出低低的聲音。

程徹的手修長,以至於很多人都說他這種手指適合學琴,可以他小時候的家境,顯然沒有那樣的機會。

他又想起某個場景,那時他們還沒在一起,是曖昧最濃的時期。

【怎麼一直盯著看,要來試試看麼?】

趙清嶺把他拉過去,讓他坐在他長凳邊上,按住他的手指,“叮叮咚咚”了一聲,跳躍了幾個鍵位。

音符簡單、調皮而悅耳。

【來,你自己試試。】

程徹還記得那個時候他們靠得很近,他垂眸,心臟跳的很厲害,又羞愧:【……我不會。】

【很簡單的。】

男神的手,再度覆在他的手指上,“dososo……”趙清嶺的手指跳了一個鍵位,“so”。

然後再按著他的手指——“famiredo”。

程徹還記得,那時窗外的夜幕裡,他看到了。

是真的,一閃一閃亮晶晶,漫天都是小星星。

……

就這樣,一個人的很多個午後,程徹漸漸喜歡上了像這樣抱著膝,在沙發上甜蜜又酸楚地發一會兒呆。

他想起很多事情,想起第一次趙清嶺家吃到了英式茶點。

趙清嶺親手沏茶,圓圓帶花邊的小餅乾。糟糕的是,他沒拿住,餅乾屑沾到了紅色的木地板上。

他有些慌,男神則馬上笑著說:【沒事沒事。】

【你是不是覺得我家很乾淨,連根頭發絲都沒有?嗯,那是因為打掃今天阿姨才來過。】

【你明天再看看,就是個狗窩。我懶,不是那種收撿的人。】

後來在一起的兩年,他發現男神確實懶懶散散,很可愛。

有時候,程徹又會想起來他們同居的起點——那段日子,他剛去趙清嶺的公司上班,趙清嶺每天每天花式“騙”他搬到他家去住。

程徹受寵若驚,卻實在不敢造次,於是屢屢違心拒絕。

後來有一次,大概因為加班太累,他胃病發作昏倒。隻模糊記得第一次醒來在醫院,第二次醒來的時候,人就已經在趙清嶺的床上,趙清嶺喂他粥,很強硬又很霸道:

“你以後,必須給我留下來!留在我家給我養!”

“我要把你養得好好的,保證不再生病。”

他們能在一起,似乎全程都是趙清嶺追的他。

畢竟他哪敢追男神,初衷隻不過是來上班、多看他幾眼,結果很是猝不及防地被男神給追了。日常上班下班無數次來找他,拿著電影票請他去看電影,帶他出去吃好吃的,買衣服買鞋。

然後,在電影院裡根本不看電影,而是把他的手抓了起來放在手心裡磨蹭;試鞋子的時候也根本意圖不在試鞋,而是屢屢蹲下來捏住他的腳掌:“我幫你穿。”

大庭廣眾,程徹就這麼成天被暗中調戲,無處可躲、滿臉通紅。

當然,從那時起,他就一直都知道。

知道這個世界從來不會輕易有莫名其妙的好事,隨意降臨的幸運。

所以從好運降臨的第一天開始,一度,他就在等。

等待那把懸在頭上的寶劍掉落,等待有朝一日為所獲得的所有難以言述的幸福美好進行清算、統一付出代價。

很諷刺的是。

等了那麼久、暗暗心驚膽戰了那麼久,那把劍都沒有掉下來。

直到漸漸的,他擁有的越流越多。

直到再後來,他終於有勇氣徹底把整個人全部毫無保留地交出去。

當那些溫馨、理解、安全感,堆砌到他不再害怕任何事情的時候,那把劍卻又猝不及防地突然反噬清算,用利刃穿他了個透心涼。

……

外麵有人開始傳他們分手的消息。

程徹一直堅持“沒有分手”。

堅持趙清嶺“隻是出去散散心。”

他都這麼說了,兩個弟弟更是打雞血一樣維護這樣的說法。

可是。

程徹有時候也會捫心自問,他真的還會回來嗎?

也許永遠不會再回來了。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