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2 / 2)

就算是給他幾個杯子一壺水,他一樣可以作曲。

不過最讓叢烈反感的還是雲集那副散財童子的樣子。

就好像錢是大風刮來的,完全不知道心疼。

他知道富二代就是這樣。

就像他自己那個富二代的爹。

叢烈母親還活著的時候,家裡再困難也舍不得賣那一對鑽石耳環,說是他爸追求她的時候送的禮物裡麵最不值錢的。

彆的都變賣了,但耳環她想留著當個紀念。

後來母親病危,高中生叢烈偷偷把那對耳環賣了,換了二十三天的ICU。

而那個曾說會愛母親一輩子的男人,甚至沒來葬禮送一束花。

叢烈不信一個富二代的“天長地久”。

因為那就像母親曾經想帶著入土的鑽石耳環,昂貴閃亮,又最終化為烏有。

自從那台鋼琴送來,除了家政隔天就要擦一遍,根本沒人碰。

雲集來他家的時候,經常跟他說“彈首曲子聽聽”。

那個輕浮的樣子,就好像把他當成酒吧裡按鍵盤的樂師。

“你彈個《致愛麗絲》吧,那個你肯定會。”雲集雙頰浮著淡淡的酡紅,蹭在他手邊。

叢烈微微皺眉,“你又喝酒了?”

雲集用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就一點點。我想買個大床行嗎?我覺得現在這個床不夠用。”

“它咯吱咯吱響得你不難受嗎?做到中間我總怕它突然塌了。”他小聲抱怨,“才買了多長時間,質量一點兒都不好。”

“你先把這個鋼琴搬走,彆的事情等你酒醒了再說。”叢烈隨便敷衍了他一句。

“說什麼?”雲集狐疑地看他,“不行,這個戀愛我一定要談,我一定要你跟我結婚,等你願意的時候麻煩你告訴我一聲。”

他的聲音帶著幾分醉意,尾音不自主地上揚。

“沒有什麼是我得不到的,就算是你也一樣。”他湊過來,若有若無的酒氣纏著牛乳的甜香,絲絲縷縷地繞過來。

叢烈有點想不起來自己怎麼應付的了。

但是他肯定沒有給他彈琴。

因為他連一根手指頭都沒碰過那架琴。

看著安靜到透明的三角,叢烈的怒意慢慢消退了。

他莫名覺得自己很熟悉它的觸感。

好像他不用坐在那張水晶琴凳上,手指就已經替他想起了那些冰涼和光滑。

手指記得烤著黑白漆的琴鍵被自己按下又快速地彈起,推壓著已經開始酸痛的指尖。

像是一場明明難以為繼卻依舊不肯停息的孤獨纏綿。

那是《致愛麗絲》。

反反複複,直到琴鍵在摩擦中變得溫熱。

叢烈忍不住地皺眉。

他確定自己沒有碰過這台鋼琴。

但是《致愛麗絲》的每一個音節都飽滿清晰,在哀傷的空隙間歡快地追逐。

叢烈遲疑著揭開琴蓋。

“咚——”

清脆的琴音重合了。

作者有話要說:520快樂,心肝兒們(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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