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魚(2 / 2)

凡娜莎歎了一口氣,放下妹妹,騎馬去看那個她恨不得她去死的人。

真是一個死不悔改的女人!整天就知道醉生夢死。

曾經溫馨舒適的屋子,已經被她糟蹋得不成個樣子!

屋裡一點光線都沒有,酒氣衝天!

凡娜莎生氣地扯開窗簾,“怎麼?不敢見人,不敢見光?你也挺有自知之明的。那你為什麼還不去死?”

死?黛碧也想過死。死了,她就成了千古絕唱了!她、菲茨侯爵、沃頓公爵的笑話就要被人生生世世地看下去了。

可要是不死,她就隻能苟且偷生。

“你以為我沒想過死嗎?可我要是死了,就更對不起沃頓公爵和我可憐的兒了!”

凡娜莎拿出了母親的日記,“這是我在媽媽的抽屜裡找到的,你可以看一看,特彆是最後一頁。”

那人不接,凡娜莎憤怒地將日記扔了過去,“好好看看!”

凡娜莎狠狠地瞪了一眼窩在地上的人,下樓去尋了一瓶酒,躺在沙發上一口接一口地喝。

誰不想醉生夢死?她也想!被心上人嫌棄,不苦嗎?失去哥哥,不痛嗎?沒了媽媽,不恨嗎?

可她要是倒了,誰來照顧妹妹?

凡娜莎越想越傷心,隻想大醉一場,再醒來,已是翌日清晨。

凡娜莎扶著昏昏沉沉的頭,靜靜地呆了半天才回去,換衣服的時候,發現錢沒了。

她貼身放著的三萬英鎊,一分不剩!

是誰偷了她的錢?

凡娜莎立馬返回小屋,一個個地審問仆人,也沒問出個所以然。

“小姐,公爵夫人早上說要出去走走,到現在都沒有回來。”姨母的貼身仆人道:“她不叫我跟著。”

見有人告了狀,馬夫也道:“公爵夫人騎走了馬廄的一匹馬。”

“派人去追!”要是追不回來,不等她抉擇,就要被掃地出門了。

還好,還有媽媽偷偷給她的一萬英鎊。

靠著一萬英鎊,她和妹妹能過幾年?五年還是十年?

在陽光灑滿每一個角落的屋子裡,凡娜莎瑟瑟發抖。

姨母沒有追回來,整個盧克麗莊園都知道凡娜莎弄丟了她和妹妹的遺產!

有人同情,有人幸災樂禍,有人惡意地揣測她想獨吞財產,自導自演一場失竊好戲。

在這十天後,艾伯特子爵再次提出要她嫁人或者去修道院的事情,“商人有什麼不好?商人有錢。你嫁了他,你和愛德莉亞都會生活無憂。有那樣一個姨母,你還指望哪個貴族家庭會接納你?你要是不嫁人,也好辦,去修道院就是了。我給愛德莉亞找了一所寄宿學校,什麼都不好,就是相當實惠。”

“愛德莉亞是您的女兒,父親!”

“這個誰知道呢?”艾伯特子爵自嘲一笑,“你媽媽那樣憐惜你姨母,指不定她就是憐惜自己呢!誰知道她……”

“爸爸!請您不要侮辱媽媽,更不要侮辱自己。”凡娜莎想說一句好聽的話,可看著那樣冷酷的父親,她實在一個音都發不出來。

“我給你三天時間考慮。”艾伯特子爵說完這句話,就頭也不回地走開了。

要她嫁給一個矮小乳鼠、精明似狐的商人,凡娜莎死也不乾!

夜裡,凡娜莎收拾了一些貴重物品,天蒙蒙亮的時候叫醒睡夢中的妹妹,拉響了鈴,“我要送愛德莉亞去寄宿學校。”

艾伯特子爵的打算從來沒有避諱仆人,這是眾所周知的事情,仆人沒有任何疑慮就叫來了車。

等天光大亮,艾伯特子爵發現女兒不見的時候,早已追不上凡娜莎。追不上就追不上,反正也不打算養著也沒多大意思。

艾伯特子爵沒隻意思意思派人去找了一趟,沒找到就算了。

凡娜莎帶著妹妹輾轉了幾個地方後,來到了倫敦,選了馬裡波恩定居。

凡娜莎用五千英鎊買了一棟騎樓,剩下的五千,她買了債券。

她和妹妹住了兩層,租了三層,這麼一來,一年就有五百英鎊的收入。

儘管凡娜莎隻請了三個仆人,可是五百年金對奢侈慣了的她來講,遠遠不夠。

她想多一點收入。

凡娜莎想著反正自己不想結婚了,找一份工作也很好。

她在報紙上看到有人招家庭教師,年薪兩百英鎊。要求很高,可是凡娜莎還是想去試試。

現在家庭教師的年金普遍在五十英鎊,兩百英鎊的年薪可遇不可求!

凡娜莎寄去了求職信,久久沒有回音。

是不是回信落在郵局了,凡娜莎想去碰碰運氣!網,網,大家記得收藏或牢記, .報錯章.求書找書.和書友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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