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第 64 章(1 / 2)

懷璧其罪 廿小萌 8321 字 7個月前

第二天一早, 寧予年得上班,黎淮是跟寧予年一起起來的。

窗外在夜裡看起來隱匿不為人知的小角落,原來陽光普照, 鳥語花香,圍牆欄杆上爬滿了綠意盎然的藤枝, 盤虯交錯。

黎淮直到現在睜眼, 才有機會好好看清自己身處的房間——他昨晚到底是沒頂住寧予年軟硬兼施的“撒嬌”, 陪著又玩了一次。

在寧予年回來以前,嚴管家一直把這裡鎖著, 沒讓任何人動,打掃保養親力親為。

於是黎淮也從來隻是知道這個角落,並不過來逛。

眼前的原木家具,肉眼可見載著年代感。

樣式不是現在時興的,木頭材質也不是最好的, 但都被保存得很認真。

表麵漆皮完好無損,沒有潮黴變, 管家仔仔細細打過蠟, 時不時還會拿出來翻新。

床下地毯也保留著以前的。

鋼琴鍵般黑白交錯的花紋裡,白色的部分已經微微泛黃, 但腳踩上去的質感依舊柔軟。

寧予年從床上打著赤膊起來, 彎腰弓背坐在梳妝台前刮胡子,身邊那些家具瞬間被襯得小小的。

黎淮一個晃神像是看到他以前在這間屋子裡的樣子。

“嚴叔竟然沒說要幫你換家具。”

黎淮意外。

換新,是他們這個管家最愛乾的事, 沒有之一。

家裡的地毯、窗簾、牆紙等等一切能換的軟裝,最少最少也是按季節換。

有時碰上喜歡的甚至按月換。

黎淮經常閉眼、睜眼一下樓, 屋子裡的布置冷不丁就成了他從沒見過的。

“就這幾天他給我提了好幾回, 我說不用。”

寧予年想起嚴叔拿著平板, 追在他屁股後麵期待詢問的架勢就覺得好笑:“我在國外除了一棟固定的彆墅,其他也都是長租這種房間,小小的,很方便。”

黎淮還懶在床上看他在房間裡來回走動,被子搭到腰際,又軟又厚的靠枕繼續他們的使命,墊在腰後。

“經常到處跑嗎?”

寧予年動作很快,邊換衣服邊說:“我跟那兩個朋友在法國還跟著老頭的時候,的確沒有到處跑的說法。但後來老頭去世,為了讓更多人知道我們,就到處跑起來了,換了一種運作模式。”

這個“老頭”,寧予年之前給黎淮交代過。

一個每天隻是去家附近的咖啡廳見見客戶,卻被他們三個盯上的“倒黴蛋”。

“你說留在尼泊爾教書那個負責設計出圖,我就以為你們三個獨立分工,隻有他會。”

黎淮在說他昨天晚上拿出設計稿的事。

寧予年身姿板正站在穿衣鏡前,已經開始打領帶:“我們三個老頭都教,隻是他最有天賦。最開始我們發家除了老頭的人脈,主要還是靠他的設計。”

黎淮了然,又說起他在南塘做的莫比烏斯:“所以你們什麼都是一起學的,做東西你也會。”

寧予年:“我就會點皮毛,肯定跟宮範聞從小跟著人學的沒法比。”

宮範聞,就是指做鳳冠那個,在碰到他們以前就是這個行當裡的。

寧予年揶揄:“雖然我不至於跟他一樣因為搞上自己師娘,被趕出的師門上街流浪就是了。”

黎淮:“所以你就專心當交際花。”

寧予年打理好儀容儀表,煞有介事對他露出一個笑:“誰讓我不學無術,隻知道怎麼討人喜歡呢。”

關於他是怎麼從孤兒院一步步走到今天,其實跟之前肖**走了狗屎運碰到高人的猜測差不多。

區彆隻在肖**是真走運,黎堂主動看上他。

寧予年他們則是看準機會,死乞白賴硬湊上去的。

那時候那家咖啡廳的客人,總喜歡自己點單時帶著多點一杯,留在店裡。

有點像以前放在收銀台邊上的捐款箱。

隻不過一個捐錢,一個捐咖啡,專程給附近的流浪漢。

他們三個每天都會厚著臉皮,守晚上比打烊早一點點的時間過去。

而那個時間,正巧是老頭見客戶的時間。

寧予年三人注意到他,就是因為他每天都會約不同的人在咖啡廳裡見麵,委托他做東西——也就是寧予年現在做的。

但客人們大多隻是口敘。

要求千奇百怪,說一半還愛前言不搭後語地亂改,老頭以前七七八八還能記全,但後來慢慢年紀一大,記性就開始靠不住。

他一要麵子,二要專業,說什麼都不肯邊聽邊拿筆記。

於是每次等客人走了,老頭自己待在咖啡廳裡複盤的時間越來越長。

所以雖然寧予年總說自己不如他另外兩個朋友,但當初這老頭決定收他們三個的決定性因素,其實是他。

老頭需要一個記性好的打下手。

在此之前,他們閉門羹沒少吃,冷板凳沒少坐。老頭還罵他們是血吸蟲,隻要一沾上就甩不掉。

是後來有一天老頭終於被他們纏瘋了,隨手在家門口留了本法語原裝的《紅與黑》。

寧予年當時剛到法國不久,法語極差,日常講話都捋不順,但三天兩夜就把《紅與黑》整本背下來了。

老頭翻書任意抽查,他都能準確說出頁碼和前後句,一字不差。

以至於老頭根本不信他是第一次接觸這本書,寧予年隻好承認他以前在拉斯維加斯待過。

在到法國以前,他們三個去過很多地方。

最開始寧予年隻在意大利的街頭碰到了宮範聞,而他們的主力設計,是在拉斯維加斯碰到的。

一個婚紗店賣苦力幫人舉燈的活計,因為某天多嘴,突然告訴攝影師另一種打燈方式更好看,惹得人惱羞成怒把他趕走。

寧予年在拉斯維加斯自己是不賭的,但會“幫”客人賭。

隻要是經他眼皮的牌麵,一眼全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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