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9章 魏16(2 / 2)

青龍三年(公元235年),征曹宇入朝仕官。

景初元年(公元237年),曹宇回鄴城。

景初二年(公元238年),詔回京都。[

固辭輔臣

景初二年(公元238年)冬十二月,曹叡患病嚴重,拜曹宇為大將軍,與領軍將軍夏侯獻、武衛將軍曹爽、屯騎校尉曹肇、驍騎將軍秦朗等共同輔政,囑咐後事。[3]

劉放、孫資長久地掌管國家機要,夏侯獻、曹肇心中忿忿不平。殿中有一隻雞飛上樹,兩人互相說:“這也太久了,看他們還能活幾天!”劉放、孫資怕有後患,私下想加以離間。

曹宇性情恭順溫和,誠懇地堅決推辭,曹叡讓劉放、孫資進入臥室問道:“燕王正是如此嗎?”劉放、孫資答道:“燕王實際是自知不能承擔重任,所以這樣。”曹叡問:“誰可以承擔?”當時隻有曹爽一人在旁,劉放、孫資順勢推薦曹爽,並且說:“應當召回司馬懿參與。”曹叡問:“曹爽能承擔這件大事嗎?”曹爽汗流滿麵,緊張得不能回答。劉放暗中踩他的腳,耳語說:“快說以死奉社稷。”

曹叡聽從劉放、孫資建議,打算任用曹爽、司馬懿,不久中途又改變,下令停止先前的任命。劉放、孫資再次入見遊說曹叡,曹叡再度聽從他們的意見。劉放說:“最好親自寫下詔書。”曹叡說:“我疲乏極了,不能寫。”劉放隨即上床,把著明帝的手勉強寫下詔書,遂拿著出宮大聲說:“有詔書免去燕王曹宇等的官職,不得在宮中滯留。”曹宇等流淚而出。[4]

景初三年(公元239年)夏,曹宇回到鄴城。

晚年生活

景初、正元、景元中,一直累積增加食邑,一共達五千五百戶。其子常道鄉公曹奐,在高貴鄉公曹髦被弑後入繼大宗,是為魏元帝。[2]

泰始元年(公元265年),司馬炎代魏,建立晉朝,降封曹宇為燕公。鹹寧四年(公元278年),曹宇去世。[5]

《三國誌·魏書·武文世王公傳第二十》有記載。[

曹彪(公元195年-公元251年),字朱虎,譙縣(今安徽省亳州市)人。曹魏宗室大臣。魏武帝曹操之子,魏文帝曹丕之弟。

曹彪初封壽春侯。魏黃初二年(公元221年),晉升爵位,遷封為汝陽公。次年,封為弋陽王。同年遷封為吳王。黃初五年(公元224年),改封到壽春縣。黃初七年(公元226年),遷移封地到白馬。太和六年(公元232年),改封楚王。[1]

嘉平元年(公元249年),司馬懿誅曹爽專魏朝政,太尉王淩與兗州刺史令狐愚密謀,欲迎立其為帝。及王淩等兵敗,司馬懿使廷尉奏請治罪,曹彪被迫自殺。[

封爵變遷

曹彪於建安二十一年(公元216年),封壽春侯。

黃初二年(公元221年)晉升爵位,遷移封地,為汝陽公。

黃初三年(公元222年),封為弋陽王。當年遷移封地,為吳王。

黃初五年(公元224年),改封為壽春縣。

黃初七年(公元226年),遷移封地為白馬。

太和五年(公元231年)冬天,到洛陽朝見魏明帝曹叡。

太和六年(公元232年),改封為楚王。當初,曹彪前來朝見時違犯了禁令,青龍元年(公元233年),被主管官員上奏批評,曹叡下詔削減了他三個縣、一千五百戶的封地。

青龍二年(公元234年),遇到大赦,恢複了削減的三個縣的封地。[1]

淮南一叛

景初三年(公元239年),曹彪增加了封邑五百戶,連同以前的共有三千戶。

嘉平元年(公元249年),兗州刺史令狐愚和太尉王淩謀劃迎立曹彪,在許昌建都。九月,令狐愚遣親信張式以監察親王為名赴曹彪家拜訪,對曹彪說:“令狐使君向大王致意,天下的事未可知,願大王珍重!”開始了他們另立新君的第一步。

嘉平三年(公元251年),王淩見東吳在塗水有軍事行動,於是上書請朝廷準許討伐東吳,打算乘此而起兵反抗司馬懿,此為王淩之叛。但是請求並沒有得到回應,王淩於是派部將楊弘將廢立計劃告訴兗州刺史黃華,希望得到支持,但楊弘和黃華卻向司馬懿揭發王淩的圖謀,司馬懿於是率軍討伐。王淩自知不敵,司馬懿又在發軍時先赦免他的罪,於是投降,司馬懿納降。但後來王淩自知他不久一定會被誅殺,於是在被押解到洛陽的途中自殺。王淩、令狐愚等人被誅滅三族,魏帝曹芳派遣太傅司馬懿和侍禦史去到曹彪的封地考察驗證,把各個有牽連的人逮捕治罪。廷尉請求征召曹彪治罪,於是依照漢朝懲治燕王劉旦的舊例,派人兼任廷尉大鴻臚持節符,賜給曹彪用璽印封記的詔書,嚴厲譴責他,讓他自作打算。曹彪於是自殺。他的妻子和幾個兒子都被罷免為平民,遷移到平原郡。曹彪手下的官員以及監國謁者,因為犯了知情而不加以輔正教導的大義,都被誅殺。

正元元年(公元254年),曹芳下詔書說:“已故楚王曹彪,背叛國家,依附奸人,自己身死,後代被廢為平民,雖然是咎由自取,還是哀憫憐惜他。國君具有容忍包容的器量,是親近自己的親人的方法,特封曹彪的世子曹嘉為常山真定王。”

景元元年(公元260年),魏元帝曹奐為曹嘉增加封邑,連同以前的共有二千五百戶。

曆史評價

曹芳:“夫先王行賞不遺仇讎,用戮不違親戚,至公之義也。故周公流涕而決二叔之罪,孝武傷懷而斷昭平之獄,古今常典也。惟王,國之至親,作籓於外,不能祗奉王度,表率宗室,而謀於奸邪,乃與太尉王淩、兗州刺史令狐愚構通逆謀,圖危社稷,有悖忒之心,無忠孝之意。宗廟有靈,王其何麵目以見先帝?朕深痛王自陷罪辜,既得王情,深用憮然。有司奏王當就大理,朕惟公族甸師之義,不忍肆王市朝,故遣使者賜書。王自作孽,匪由於他,燕剌之事,宜足以觀。王其自圖之!”[3]“故楚王彪,背國附奸,身死嗣替,雖自取之,猶哀矜焉。”[4]

陳壽:“魏氏王公,既徒有國土之名,而無社稷之實,又禁防壅隔,同於囹圄;位號靡定,大小歲易;骨肉之恩乖,常棣之義廢。為法之弊,一至於此乎!”[4]

魚豢:“楚王彪有智勇。”

鐘嶸:“白馬與陳思答贈,偉長與公乾往複,雖曰以莛扣鐘,亦能閒雅矣。”

胡應麟:“詩未有三世傳者,既傳而且煊赫,僅曹氏操、丕、睿耳。然白馬名存鐘《品》,則彪當亦能詩。又任城武力絕人,倉舒智慧出眾。阿瞞何徳,挺育多才?生子如此,孫仲謀輩詎足道哉!”[

主要作品

曹彪今僅存詩一首,為《答東阿王詩》[6],收錄於《初學記》,與曹植的《贈白馬王彪》相唱和。

軼事典故

有一次,曹彪參與曹丕的宴會,朱建平為曹彪看相,說:“您將統領藩邦,五十七歲時有刀兵之災。要妥善預防。”[7]曹植作品《贈白馬王彪》的對象,正是曹彪。

曹林(出生年月日不詳~公元256年3月11日[1][2]),曹操第十子,又名“曹豹”,在《吊魏武帝文》中被稱作“季豹”,不知是其字否。母杜夫人。

漢獻帝建安二十二年,徙封譙。魏文帝黃初二年,進爵為公;三年,為譙王;五年,改封譙縣;七年,徙封鄴城;魏明帝太和六年,改封沛;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並前四千七百戶。林薨,子緯嗣。

曹林(出生年月日不詳~公元256年3月11日),籍貫譙國譙縣,曹魏宗室大臣,封爵沛王。

曹操第十子,與中山王曹袞、金鄉公主同為杜夫人所生,與秦朗同母異父弟弟。杜夫人本為呂布手下秦宜祿之妻,曹操破呂布後納為杜氏妾。

建安十六年封饒陽侯。

建安二十二年,徙封譙侯。

黃初二年,進爵為公。

黃初三年,封為譙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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