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2章 吳2(1 / 2)

民族

山越

山越是東漢時期的人們對分布在中國東南山區武裝集團的泛稱謂。《三國誌》有大量關於山越的記載。從族源上看,山越有秦漢時期的東甌、閩越、於越以及其他百越部落有著很深關係的族群,也有各地占山為王的山賊,成分複雜。山越一詞實際上往往被孫吳用來泛稱境內不服從孫吳統治的割據勢力,如嚴白虎,祖朗,太史慈等,實際多數山越與普通漢族界限模糊,也不屬於一個統一的族群。

據《三國誌》的相關記載統計,當時孫吳所屬的丹陽郡、會稽郡、新都郡、建安郡、吳興郡、東陽郡、豫章郡、鄱陽郡、廬陵郡、長沙郡以及魏國所屬的廬江郡均有山越居住。其範同東及於海,西達湘水,北抵長江,南至南嶺。

山越無論存政治上、經濟上還是軍事上都是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孫吳與山越之間的控製與反控製的鬥爭也一直貫穿於吳國始終,並影響和牽製了孫吳對魏、蜀的軍事、外交戰略。因此,孫吳的敵對勢力也必然利用山越的力量對其進行牽製。孫吳屢次兵征伐山越,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目的,這就是掠奪和招撫山越人口,以補充兵源、戶口,以及讓他們充當部曲、佃客和奴婢,所謂“強者為兵,羸者補戶”。所以每次出兵鎮山越之後,幾乎都會擄掠大量的人口補充其軍隊。

孫權從公元200年(漢建安五年)開始向山越用兵,一直到公元237年(嘉禾六年),前後達三十八年之久,才基本上平息了山越人此起彼伏的反抗浪潮。

山夷

山夷人分布在夷洲。

公元230年(黃龍二年)正月,孫權遣將軍衛溫、諸葛直,率戰士數萬人尋找夷洲及亶洲,衛溫、諸葛直曆經艱辛,終於到達夷洲。由於亶洲絕遠,沒法到達,隻到了夷洲,並俘數千人而還。孫吳有可能在夷洲等地駐紮軍隊,並行使權力。

夷洲在臨海郡東南二千裡處,常年無雪,草木茂盛,四麵是山和溪,山夷人都髡發穿耳,但婦女不穿耳。土地肥沃,可以種植五穀,多魚肉。有犬類,犬尾短得像麇尾的樣子。山夷人男女老少共同共在大床上臥息,互不相避。地產有銅鐵,隻用鹿角做矛以用於戰爭,磨青石做弓矢。生魚和肉一起貯存在大瓦器中,用鹽鹵,數月後食用,以此為佳肴。據考證,夷洲即台灣。

五溪夷

五溪夷又稱武陵蠻、五溪蠻、武陵五溪夷。分布在荊州武陵郡一帶,多次反抗孫吳的統治。

早在東漢建安末年,武陵蠻便發動過叛亂,被武陵太守黃蓋平定;夷陵之戰時,武陵蠻夷一度響應劉備;孫權時,武陵蠻叛吳,孫權令潘濬會同呂岱、呂範、施績等督軍五萬人平定叛亂;魏滅蜀後不久,魏武陵太守郭純引誘其首領發動叛亂,後被吳將鐘離牧平定。

俚人

在嶺南地區還有俚人,又稱蠻裡、裡人、交州夷。俚人之名始見於西漢時期,公元36年(漢建武十二年),九真俚人張遊,率部眾歸附東漢朝廷,被封為“歸漢裡君”。孫吳時期,俚人分布範圍為孫吳廣州、交州之蒼梧、鬱林、合浦、寧浦、高涼郡。俚人往往以村聚居,各村設有長師,沒有郡縣之分,占據山間險要之地,不修建城池。

政治

士族政治

孫吳的地方政治製度是州郡製,中央政權主要受江東士族影響。這時江南已經出現了象吳郡的顧、陸、朱、張那樣的占有大量土地和僮仆,而各有門風,世居高位的大族,他們早在漢朝時就已經長居江南。孫權在接掌孫策位時年方十九,孫吳國內形勢還不穩定。他一方麵得到外來士族的全力支持,一方麵儘力爭取以顧雍、陸遜為首的吳郡士族。孫家與江東名族多結成姻親,孫氏政權因此有了可靠的基礎。朝臣中有很多顧、陸、朱、張四姓的人士,就是後世所說的“吳之四姓”的望族。作為孫吳政權支柱的江東大族如吳郡的顧氏、陸氏、朱氏和張氏,武力強宗如陽羨的周氏,吳興的沈氏,錢塘的全氏等,也不願離開他們的勢力範圍過遠。在孫皓統治時期,江東士族更是趨於極盛,其中的陸氏甚至發展到了”二相、五侯、將軍十餘人“的地步。

孫吳的士族政治在一定程度上,與軍事上的世兵製互為表裡。同時代的魏人鄧艾對此便評價說:“吳名宗大族,皆有部曲,阻兵仗勢,足以違命。”以顧陸為首的江東士族驅使官兵,藏匿人口眾多,又受到朝廷庇護。即使是當地官員也無法阻止。

中央官製

孫吳的中央官製與曹魏、蜀漢相仿。孫吳置丞相,名義上也是百官之長,但實際權力僅管理例行政務,往往不參與重大政務的決策。初期置六卿、永安二年(公元259年)完備九卿;永安五年(公元262年)置禦史大夫分設左右。寶鼎三年(公元268年),省左右禦史大夫,始置三公。

孫吳政治中起到重要作用的是大司馬(或分為左大司馬,右大司馬)、上大將軍、大將軍等內朝將軍,這些將軍外則領軍,內則領政,是事實上的宰相。

東吳初置奉常,黃武四年(公元225年)改太常,太常置博士。東吳初置郎中令,黃龍元年(公元229年)改光祿勳,有三署中郎將、領三署郎,還有羽林督,繞帳督、帳下左、右部督,皆領衛兵。初置大理,後改廷尉。初置大農,後改大司農。衛尉、太仆、廷尉、大鴻臚、宗正、少府諸卿建置都與曹魏、蜀漢同。東吳在屯田各郡置典農都尉,統轄屬縣,職如太守。典農都尉掌管軍糧,不屬於大司農。這不同於曹魏製度。孫權初年設左節度,專掌軍糧會計。

宮官有大長秋,設置略如曹魏製。又有太子太傅、太子少傅。

黃龍元年(公元229年)置左輔、右弼、輔正、翼正都尉,為太子四友。又有太子賓客及率更令、中庶子、庶子、輔義都尉、左、右部督等。

門下官散騎常侍,給事黃門侍郎、散騎侍郎等設置略與曹魏同,但地位不甚重要。

尚書分選曹、戶曹、左曹、賊曹等四曹,可見東吳尚書職任較曹魏為輕。

中書監設中書令、仆射、丞、郎、令史等。

禦史台設禦史中丞,督軍糧禦史及監農禦史,又置中執法,左右執法各一人。在殿中察舉違法行為,也稱侍禦史。

武職官有領軍將軍;左領軍、右領軍;中護軍、左護軍、右護軍;中典軍、左典軍、右典軍。又中壘將軍掌宿衛兵。有撫軍將軍、征南將軍、征西將軍、征北將軍,征東將軍;有平南將軍、平西將軍、平北將軍,平東將軍。因為孫堅曾任破虜將軍,孫策曾任討逆將軍,不置破虜將軍、討逆將軍。

法律製度

孫吳法規主要有“科”、“令”。見於正史《三國誌》記載的孫吳立法工作主要有三次。

第一次是黃武五年(公元226年)十月,陸遜上書“勸以施德緩刑,寬賦息調。”孫權於是命陸遜、諸葛瑾對法律條文進行了整理。

第二次是嘉禾三年(公元234年),孫權征討合肥新城,命孫登留守,總理政務,孫登修訂當時的法律條文,使社會秩序轉好。

第三次是嘉禾六年(公元237年),對有關官員奔喪進行了規定,杜絕了官員隨意棄官奔喪的現象。

孫權晚年對文武官吏都存著戒心,任命檢舉官吏校事、察戰,監視文武官員,由此產生了呂壹等誣告陷害的事件。吳國末期刑法亦趨於嚴苛。但總的來說,孫吳在三國政權之中,是相對能夠與民休息的,孫吳社會較為安定,江南經濟、文化也因此取得了長足的發展。

經濟

儘管東漢時期就已經有人重視對江南的開拓,但真正意義上第一個振興江南經濟的,毫無疑問地是孫吳,孫吳直到滅亡時還是一個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這也是後來的東晉和南朝選擇在三吳地區建國的一個重要原因。吳的經濟活動為後來經濟重心的南移作了一定的準備。

農業

孫權很重視農業的生產。大約在漢建安七年至建安八年間,孫權開始推行屯田。孫吳的屯田分為軍屯、民屯兩種,采用軍中編製,設置典農校尉、典民都尉、屯田都尉等官職管理屯田事務。屯田兵且耕且戰,屯田戶隻種田,免除服役。

公元226年(黃武五年),孫權還采納陸遜的建議,擴大屯田麵積,並將自己駕車的牛由八頭減為四頭,用於耕地。他還身為士卒先,親自耕田,“與眾均等其勞”,這些作為大大鼓勵了士農的情緒。

在今浙江境內開辟有海昌、上虞、新安等屯田區;在湖灘大規模開墾土地,建立了毗陵、湖熟、溧陽、江乘、於湖、赭圻等屯田區;用南遷人口建造了金寶圩;在長江中遊建立了潯陽、陽新、武昌、陸口、江陵、長沙漚口等10餘處屯田區。這些措施促進了江南地區農業生產的發展。皖城的屯田基地有屯兵數千家,而毗陵的屯田民則有男女數萬口。孫吳屯田的規模可觀,且多用牛耕,耕作技術也較先進。

水利

吳大帝孫權時期,疏鑿長廣溪;在句容修築赤山塘水利;在建業鑿東渠,與城北潮溝相通,用以引導江潮,附近鑿婁湖灌溉農田;在烏程建有皋塘、孫塘等水利工程。築東興堤,以遏巢湖水。

吳景帝孫休時期,從吳興城北到長興修築太湖長堤幾十裡,防止湖水泛濫淹沒農田。在江北的皖城鑿石通水,灌溉稻田。在長江中遊地區,引長江支流富水、巴水、澧水支流涔水灌溉農田。

破崗瀆,孫吳遷都建業時,為避長江風濤之險,加強首都與主要經濟區太湖流域的聯係,於公元245年(赤烏八年)發屯田將士三萬人,鑿句容中道以通吳會艦船,號破崗瀆。這條運河起自句容小其,橫越高阜,東通雲陽西城,與原丹徒水道銜接;西連淮水,直抵建業城下,沿途修建十四埭用以蓄水。

丹徒水道,今江蘇鎮江至丹陽間的運河。秦朝始鑿,初無閘壩設施,地勢高仰,河水易於走泄,航行不便。孫吳末年修治丹徒至雲陽水道,因杜野和小辛間“皆斬絕陵襲,功力艱辛”而罷。

手工業

造船業

孫吳時期,孫休曾在建安郡侯官(今福州)設典船校尉,又稱曲郍都尉、曲那都尉,負責率領刑徒造船。其戰船有的上下五層,有的還能容納士兵三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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