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Chapter 37(1 / 2)

正文君這個小可愛正在梳妝打扮,您可以用強大的購買率把ta砸出莉齊開始與德·夏洛萊伯爵約會。

平心而論,這位伯爵先生非常適合結婚。

他是一位真正的紳士,絕不會冒失地指出女士的種種問題,哪怕她穿著褲子和他約會,他也隻會微笑著說:“雖然看上去不太得體,但我讚同女士有選擇自己穿著的權利。”

當然,她不會真的穿著褲子,去檢驗這番話的真假。

她已經漸漸意識到,女人的一丁點兒變化,都能令男人大驚失色。

打個比方,男人幾乎天天在酒館打架鬥毆,可憐的酒館老板過兩天,就要把桌椅板凳敲打一遍,有時候甚至會為了一個劇院座位而掏槍決鬥。

她不過是因為救人心切,在劇院放了把很快就被撲滅的火,社交界就像被捅了蜂窩的蜜蜂似的,一見到她,就嗡嗡嗡個不停。

要是她穿著褲子和德·夏洛萊伯爵約會,估計會令一些體麵的紳士暈倒——以他們缺乏勞動的瘦弱體格,說不定真的會暈倒。

一八-九五年,二月二十七日——也就是半個月後,德·夏洛萊伯爵向她求婚了。

五月一日,他們完婚了。

這期間具體發生了什麼,莉齊記不大清楚了,隻記得婚禮很盛大,禮裙很漂亮,教堂裡點了上千支蠟燭,營造出朦朧而夢幻的氛圍。

德·夏洛萊伯爵——現在該叫他蘭斯了。蘭斯臉上的微笑非常溫柔,非常得體,簡直像戴了副麵具似的。

她還挺怕爸爸突然掏槍,要跟蘭斯決鬥,還好他隻是灌了蘭斯幾杯純威士忌,要笑不笑地拍了拍他的胳臂。

不過,第二天,她回家參加慶祝晚宴時,艾德勒還是掏出了一把槍——放到了她的手上。

那是一把小巧玲瓏的左輪手-槍,槍管短而緊湊,象牙柄,雕刻著繁複的巴洛克紋樣,裝飾著寶石和景泰藍,槍管、扳機和彈匣均鍍著黃金,看上去不像是殺人的火器,倒像是一件華豔豪奢的藝術品。

艾德勒在她的臉頰上親了一下:“希望我的女孩永遠用不上它。”

她握住這把槍,閉起一隻眼,做出瞄準的姿態:“永遠用不上也太慘了。我倒是很希望用一用,比方說打個鳥兒什麼的。”

艾德勒笑了:“這槍可打不了鳥兒,射程太短啦,最多打一打傻不愣登的鵪鶉。像黃鸝和鳴鳥,你還沒靠近它們,就呼啦啦地飛走了,隻能用帶瞄準鏡的獵-槍去打。你要是想學,我可以教你。”⑴

“非常棒,等我到了巴黎,要是有誰看不慣我,嘀嘀咕咕地議論我,我就當著他們的麵獵鳥。”

“真是個壞姑娘。”

“噢,爸爸,彆以為我不知道,您非常希望我成為一個壞姑娘。”

艾德勒忽然正色說道:“是的,我希望你成為一個壞姑娘,不要像你母親那樣在乎名聲。”

這是母親去世後,父親第一次和她談論起母親。莉齊不由愣住,難得接不上父親的話。

“她原本可以長命百歲的,可她一直覺得自己身上流著劣等的血液。”艾德勒說,聲音帶了一絲罕見的顫抖,“懷孕的時候,她甚至冒著一屍兩命的風險,去嘗試各種古怪的偏方,想讓你遺傳到外祖父的金發碧眼。她成功了,但隻成功了一半。你的頭發成功變成了高貴的金色,眼睛卻仍然那麼黑。她接受不了這個打擊,感染了傷寒,去世了。”

莉齊說不出話來。

她一直想知道母親去世的真相,父親卻一直不告訴她,沒想到——

“我很愛她,但我不希望你變成她那樣。”艾德勒說道,語氣恢複了平靜,“我知道你嫁給德·夏洛萊多半是為了我,我不怪你,你是個有孝心的孩子,而且嫁給他,對你也確實有好處。我希望你嫁給他,是為了頭銜,為了利益,而不是出於對自己血統的自卑。你能做到嗎?”

她對自己的血統自卑過嗎?

莉齊頭腦亂糟糟的,半晌才答道:“……能。”

“好姑娘。”艾德勒摸了摸她的頭發,“有了女兒後,我才發現,這個世界對女孩來說,真的太殘酷了。哪怕我有錢有勢,也無法讓你毫無痛苦地得到應有的一切。”

莉齊抬起一雙茫然的眼睛瞅著他,不太明白這句話的意思。

儘管她不時會冒出一些叛逆的想法,可她的身體仍處於一個保守的世界。

在這個世界裡,女孩始終是被嗬護、被疼愛、被追捧的對象,隻有男人才能接觸到世界殘酷的一麵。

艾德勒沒有解釋,隻是說:“時間到了,我的小獵人。再跟我待在一起,你尊貴的伯爵先生會傷心的。他好像融入不了我們的上流社會。你快去跟他說幾句話,安慰一下他那顆格格不入的心靈。”

莉齊點點頭,內心還在默默琢磨父親的話——這個世界,對女孩來說,真的很殘酷嗎?

她想不出答案,就暫時把這話拋到了腦後。

蘭斯看上去的確不太適應美國人的社交,麵有倦色地應付著各種問題。

的確,他來自於一個文明的國度,這個國度曾是歐洲的中心和焦點,就連傲慢的英國人都熱衷於模仿法國人,吃法國菜,更彆說美國人了。他看不上這些模仿者是正常的。

那麼,他會看不起她嗎?莉齊想,他要是看不起她,她該怎麼辦?

就算他看得起她,法國的上流社會也總會有人看不起她,到那時,她又該怎麼辦?

父親的話像是一個題目,一張試卷,等待她去作答。可她才十六歲,剛從未婚少女變成一位太太,她無法從有限的人生經曆中找到答案。

七月份,他們結束了蜜月旅行,前往巴黎。

這是她第一次來巴黎。僅從外表來看,這座城市與紐約、波士頓、新奧爾良等年輕城市沒什麼區彆。街上跑的仍然是馬車,而不是據說要取代馬車的無馬車。

電車的鈴聲和喇叭聲跟新奧爾良的一樣吵。女人的帽子倒是與美國女人的大不相同,但也看不出高明之處。

一輛輕便馬車經過,一位太太擎著陽傘——傘麵幾乎遮不住她那高高聳起的發髻,惹來了不少豔羨的目光。莉齊不由大惑不解,不知道她們在豔羨什麼。

人人都向往巴黎,人人都模仿巴黎,究竟在向往和模仿什麼呢?

夏洛萊府邸在聖日耳曼區。那裡極其安靜,除了各家花園裡修剪草坪的仆人、享用下午茶的貴婦,以及冷不丁蹦出來的鬆鼠和兔子,基本上看不見彆的活物。

莉齊終於覺出了區彆——她在紐約、波士頓、新奧爾良的住宅雖然也很豪華,但絕不會這樣安靜,如同肅穆的教堂。

走下馬車,對麵的太太見她和蘭斯手挽手,立刻親切地朝她打了聲招呼。

莉齊已經知道,大多數貴族都非常溫柔可親,哪怕他們很看不起一個人,也不會當著那個人的麵作出鄙夷的神態,說一些尖刻的話。

不過,他們的仆人就不會這麼有風度了。那些仆人似乎繼承了主人的身份、地位和意誌,是主人的另一張嘴。主人礙於體麵不能乾的事,全由他們來乾。

莉齊覺得,要不是她足夠有錢,那些仆人說不定會張口罵她“鄉巴佬”。

要是沒有父親那番話,就算她是個叛逆的女孩,也會儘量去討周圍人的尊重和歡心。這是一個人來到陌生地方的本能。

但父親的話,不時就會在她的腦海中回響——她不能像母親一樣,被名譽捆綁,去做一些無用功。

她嫁給蘭斯,是為了拿到上流社會的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