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遭遇妖孽(1 / 2)

倒黴是一種永遠也不會錯過的運氣。溫小婉自從穿越進這本裡後,深深地明白了這一點。倒黴一直如影隨行,從未遠離。

隻是她的外掛——那本書裡,可沒有劇透過溫小婉會遭遇這樣的事啊,甚至連遇刺這回事,也沒有出現過啊。一定是她的到來,改變了這一切——這簡直太TMD糟心了。

溫小婉挺直了脊背,一動不敢動,生怕做錯了哪樣舉動,會刺激到對麵魔頭的神經,一劍了結了她。

眼瞧著自己的日子剛剛好過,溫小婉可沒到想不開要自尋死路的地步。不知道這個時候提提聶謹言,能不能喚起對方的師兄弟情誼。不管怎麼說,自己都算是他嫂子啊。

在溫小婉豎成人棍,神經卻活躍得跳起來時,她覺得對麵有兩盞明亮幽深的東西,正從指著她的那把冷冰的劍身處滑下,離她越來越近,直到幾乎要貼到一起。

溫小婉大驚,對麵那人卻‘撲哧’一聲笑了出來,“原來是你啊,奔放還送我水果的小宮女。”

本來是處在極驚極怕狀態裡的溫小婉,愣是被這人的這句話氣得瞬間破功,叫道:“你才奔放,你全家都奔放。”

草泥馬啊,非逼得本姑娘說臟話,本姑娘的賢良淑德,都被這明明適合裝太監卻非要裝宮女的二貨,破壞得支離破碎,渣都不剩了。

溫小婉不合時宜地火一下,對麵那貨卻好像很驚喜似的,連那把帶著血腥味的冰冷長劍也一並撤走,隻是人卻更近一步了,粘豆包似地就要往溫小婉身上貼。

你看溫小婉很喜歡往聶謹言身上貼,那是因為她知道依著聶謹言的性子,是一定不會叫她貼上去的,而像這貨這般主動湊過來的,溫小婉哪敢大意,其他書友正在看:。你要是讓他貼,他是絕不遲疑,肯定能貼上來的。

在那具火熱的身體,要貼上自己時,溫小婉迅速伸出一隻手臂,剛好抵到那人的胸口,“仁兄請自重!”

‘自重’這個詞,通常都是彆人對溫小婉說的。溫小婉從來沒有想到會有那麼一天,她自己能用上。

“自重?我一點兒都不重,你摸摸看,人家身上都沒有幾兩肉。”

那人賤兮兮的聲音,在黎明前的黑暗裡,縹緲如煙,好似雲霧,聲音好聽得像雲笛吹出的曲調,尤其後麵那句,大概青樓頭牌花魁都不如他會撒嬌。

可惜溫小婉是個音癡,根本不懂得欣賞。

“摸你個頭啊,”溫小婉才不買二貨的帳,她既然抵不住那二貨向她壓來的力道,索性身子一矮,蹲了下去。

那人見溫小婉躲得如此利索,抿嘴低聲笑起來,“見著我師兄就靠過去,見著我就像耗子見了貓,你至於咩,人家長得可好了呢,你彆後悔。”

溫小婉額上瞬間垂上幾條黑線,“你……你跟蹤聶謹言?你不怕他……”

“誰跟蹤他啊,沒情趣,人家跟蹤得是你。”

那人回答如此乾脆,溫小婉眼前冒金星,就地想畫圈圈詛咒他了。

誰知那人又說:“沒想到你這麼好玩,人家本來想今晚就混出宮去的,看到你……人家就不想了。”

這人的武功是得多高啊,這麼喜歡玩火**,捅了天大的簍子,全不當回事兒。他到底是誰,又屬於哪一方勢力的呢。

溫小婉已經無力地一屁股坐在地上了,毫無任何形象可言地揮揮手,“你還是趕緊混走吧,彆在這裡禍害人了。”

溫小婉直覺這人就是根導火索,早晚有一天引爆出大麻煩來。

“看你把人家說的,人家都傷心了,”那人邊說邊揮了一下袖子,靠著窗邊的那盞油燈,瞬間亮了起來。

這一招,溫小婉之前看過聶謹言用過,也就是這個時候,溫小婉多少有些相信,這兩個人在很久以前,真有可能是師兄弟的。

油燈亮起,屋裡的視線雖是昏黃的,但無論是溫小婉還是那人,視力都是極佳的,黑暗裡尚能辨物大概,何況是在有了光線的情況下。

滿屋昏黃色裡,溫小婉卻沒有從地上爬起來,仍然沒有形象地坐在門口的青磚處,卻仰起了臉,看了一眼離她近在咫尺的那個刺客。

經過整整的一天一晚,那個刺客身上的宮女服已經換下去了,身上穿著一件緋色的長衣,也不知是在哪個宮裡順來的,沒順全套,隻有外衣,沒有中衣,更彆提是貼身的褻衣了。

明顯不合身的緋色外衣,掛在他略顯單薄的身子上,空蕩蕩的。大開的領口,從鎖骨到胸骨,都是那麼清清楚楚地露出來,雪白如玉的一片。

他隨便動動,那寬大的衣服也會左右地跟著擺動,兩顆嫩紅的點點,若隱若現。

他這上身還算得上放浪形骸、倜儻不羈,可是聯係起□就隻能用‘下流坯子’,做整體形容了。

沒錯,他□沒有穿褲子。

光果果的兩條白花花的大腿,比桌麵上的那盞燈,光韻餘輝多了。

裸腳穿著一雙同色係的布鞋,溫小婉因坐著,所以看得格外清楚,好看的:。

那光潔的腳踝好像寶石打磨出來的圓滑剔透,難為竟長在大男人身上,看起來卻一點不覺得違和。

這人鴉羽似的頭發,披散在身前身後,沒有用任何東西束縛,瀑布流水般的傾泄,足足能垂到膝彎。竟比溫小婉這個女人的頭發,還要長出許多。

長發並沒有遮掩住這人的那張臉,撤去那張做宮女時易容用的畫皮,露出本來麵目。果然如溫小婉想像中的妖孽。

玉麵朱唇,粉頰盈光,比正常桃花眼還要大一個弧度的眼眸,七分含情、三分含媚,十分風流可人。這副模樣,扮做女子亦可勾魂蕩魄了。

“怎麼樣,人家比我師兄,好看得多吧?”

那人像隻自戀的小孔雀,抖開了驕傲的尾巴,隻等著溫小婉來誇了。

誰知溫小婉根本不買他的帳,順手把自己的鞋脫下來,直直朝他果露在外的玉胸扔去,“老娘這輩子最恨的就是長得比老娘好看的男人,全TMD是妖怪。”

這人怕是不知道,溫小婉沒穿來裡之前,在那一世裡,惟一的一次有心來愛的真愛,就是被個男人搶走的。

自此溫小婉的三觀神奇地逆轉成‘愛他就要聽他被彆人壓’的地步,徹底淪陷到竊聽風雲裡去了。

沒錯,她利用了自己的職業優勢,在原先愛過的那個男人家裡,按了竊聽器。

如今又看到這種比女人還要好看的男人,她第一衝動就是把這人獻給晉安帝龍耀,然後……她毫無道德羞恥可言地聽壁角。

若能拉著聶謹言一起來,一邊聽一邊觀摩實踐,那就再好不過的了。

溫小婉那鞋自然沒有如願地打到那人的身上,那人隨手一抓,就抓到了手裡。

還放到鼻子下麵聞了聞,那副賤兮兮的表情,讓溫小婉很有衝動,把另一隻鞋也扔過去。

“腳有點大,不過這不算事,人家還是喜歡的。”

晉安國雖然沒有上下五千年文明中摸爬打滾的幾個朝代變態,但也有摧崇小腳者為美的習俗,隻是不強迫女人綁三寸金蓮、裹腳什麼的。

“用不著你喜歡,你師兄說林長海帶著好幾批人,四處搜你呢,你還不快點圓潤地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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