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彆讀博,會脫單 Llosa 4782 字 4個月前

“為什麼?”

奇跡。聞笛想,這人能活到現在,真是個奇跡。

“行吧,”他慢慢深呼吸,“長得帥,又聰明,從小肯定被人捧著,說什麼大家都能忍。”

“你誤會了,”邊城說,“他們忍我,跟那些沒關係,主要是因為我家裡的背景。”

聞笛盯著手裡的筷子。這要是西餐廳,手裡拿的是刀叉,現在已經戳進對方的喉嚨了。

“教授,”聞笛說,“拜托你一件事。”

“什麼?”

聞笛把羊肉卷推給他:“彆說話了。”

“我們不是在討論看電影的事嗎?”

“不想看了!”

作者有話說:

聞笛:沒在一起的第一天,想分手。

年末加更氣人的一章(不是)

新年快樂!

第16章 在戀愛中的人們,不會一無表示

在機構上完課,於靜怡背著包坐公交回小區。包還是上大學那一年父親買的,結實耐用的書包。平常給學生上課,她還和高中時候一樣,紮馬尾,戴眼鏡,背書包,往人堆裡一站,看起來也像高中生。

她走進家門,打眼一看,椅子上長了個人。

聞笛緊靠椅背,曲起腿,腳跟踩在椅子邊沿,整個人折了三折。他一隻胳膊抱著膝蓋,另一隻舉著手機,滑動著屏幕,表情如臨大敵,好像對麵不是電子設備,是有血海深仇的死敵。桌上放著一個樸實無華的記事本,上麵零零星星寫了幾行字。

聽到響聲,椅子上的人扭過臉:“你回來了。”

於靜怡點點頭,覷著他凝重的表情:“看什麼呢?”

“《龍蛋》,”聞笛把目光轉回屏幕,眼神滿含仇恨,“羅伯特·福沃德的中篇。”

“這個作家是誰?”於靜怡摸不著頭腦,“怎麼突然想起來看它了?”

聞笛咂咂嘴,腦中閃過火鍋店的回憶。他臉上交錯浮現憧憬、尷尬、遺憾,最終定格在憤恨:“為了給杠精一點顏色看看。”

“誰?”於靜怡頓了頓,想起他的約會在今天,“教授?”

“他跟對門那根棒槌有的一拚。”

“他怎麼了?”

“他就是專挑豆瓣前二百寫差評的那種人,”聞笛武斷地下了定論,“針尖那麼小的地方都要挑邏輯錯誤,一點也不會看人臉色。”

“你之前不是說了嗎?天才有點怪癖很正常,”於靜怡放下包,坐在他對麵,“沒準人家隻是追求嚴謹。”

“我不管,”聞笛說,“我要以牙還牙,我要讓他知道,世界上沒有一部作品經得起挑刺。”

於靜怡看了眼本子,原來這是在做讀書筆記?“現在有什麼成果沒有?”

聞笛磨了磨牙,握著手機的胳膊憤怒地顫抖起來:“沒有。”

“怎麼可能?”於靜怡說,“哪有的邏輯十全十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