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2 / 2)

下一刻,張楨就笑不出來了。

“走,去綁那個張秀才!”

二十個伏虎寨強人抬著本屬於張家的金銀,大搖大擺出了張家門,將張啟往接應的馬車上隨便一丟,就叫囂著要去綁張楨。

張楨:······

她是不是,不應該對族人的遭遇如此幸災樂禍?

張楨隨意往周圍招了招,尋來幾個四處飄蕩的陰魂,吩咐他們在自家門前設下“鬼打牆”,好解除危機。

此處就不得不說一個令張楨尷尬的事實,她這個新城隍除了仗著城隍神位壓鬼以外,體內微末法力,連幾個土匪都製不住。

她,依然是個弱雞!

幾個陰魂很賣力,用自己奇形怪狀的死狀,嚇唬得幾個去綁人的匪徒屁滾尿流。

“似乎該謀劃著與張家分宗了。”

張楨看著幾個匪徒落荒而逃,若有所思地想到。

張家大部分人經此一劫,怕是難逃家道中落,好在最重要的土地這些土匪拿不走,也不算落入絕境。

為了防止被人反咬一口,她這個“肥羊”須得先下手為強才是。

這樣看來,倒是不該直接將那幾個匪徒嚇走。

想到此處的張楨,一邊吩咐周圍的遊魂將那幾個匪徒再堵回來,一邊趕緊回到自己的軀體內,然後就開始大喊抓賊。

張家大宅內,嵐娘見張楨已走,小心謹慎冒出頭。

先前因察覺到鬼差到來,她並未著急出手渾水摸魚,哪知左等右等,那兩個礙眼的鬼差就是不走。

偶然聽見兩個鬼差稱呼後來的那人“城隍大人”時,驚了一跳的嵐娘,悄悄一看,她先前要嫁的那女秀才,居然搖身一變成了新上任的城隍!

嵐娘頓時謹慎起來,小心隱藏起身上的妖氣,虧得黑狗血味兒太衝,那個新城隍才沒發現她。

不過這些張家男人,她怕是不能再打主意了。

原本打算趁著伏虎寨土匪的東風,她混亂中掠走幾個男子,帶回洞府慢慢享用,如今也隻能作罷。

一貫小心謹慎的嵐娘,立馬決定離開長山縣,在這裡作妖,撞到張楨這個新城隍手裡概率太高,不劃算。

如此,張家人且算因禍得福。

第二日一早,長山縣縣衙門前的鑼鼓敲得震天響。

張楨率先倒打一耙,將張家另外幾房人告上了府衙。其中有一條罪名是:勾結匪徒,欲私掠民男。

長山縣縣尊看著張楨遞上來的狀紙,再看一眼堂下被張楨抓住的那名伏虎寨匪徒,臉上十分慎重。

伏虎寨的威名,縣尊也耳聞過。

出了名的要錢不要命,偶爾還會接濟窮人,在綠林中頗有薄名。

不過伏虎寨離著長山縣尚遠,這些人大老遠來此,搶民男?!

縣尊即刻差人去傳張家其餘人等,半個時辰後,差人回來湊著師爺的耳朵耳語一番,師爺又湊近縣太爺耳語幾句。

想必張家人的慘狀,正被上門的差人撞了個正著。

如此也好,省得張楨自己撞上去救人,而且還未必能得好。

這之後就是一場大亂鬥,趙二花是張家人自己招進門的,張楨拿著這一點把柄,徹底和宗族撕鋝開來。

三族老命喪匪徒之手,四族老經此一嚇,越發沉迷修道、信命。張啟因著獨子被擄之事,一蹶不振,病在床榻上不能起身。

此時能出來為難張楨的,唯剩張旭和張綸二人。

令人意外的是,張旭雷霆手段奪得了族長之位,壓下了一貫長袖善舞的張綸。

張楨和那位新族長談判過後,付出了部分代價,在其餘幾房人還算客氣的態度中,如願以償地分了宗。

五天後,修繕好家中書房,張楨“攜妻帶仆”往鳴山府參加鄉試去了。

事有湊巧。

與張楨幾乎同時動身往鳴山府的,還有一個叫張蓬的利津縣人。

“王蘭兄,咱們該往哪裡去?”

張蓬用洗得發白的長衫袖口擦了擦額間熱汗,鬆了鬆肩上掛著的麻布包袱,對著空無一人的身旁如是問道。

而古怪的是,他的身旁果然有人回答道:“咱們三餐溫涼,連個溫飽都混不上,如今我有點小法術在身,可以借此發財致富,不如就往最繁華的郡城去。”

張蓬自然是沒有異議的。

出發前二人就商量好了的,王蘭畢竟是死而複生之人,且軀體已入葬。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麻煩,他們二人一個出軀體,一個出法術,事到臨頭,王蘭附身在張蓬身上行事即可。

王蘭的法術來源於被吞的狐狸金丹,窮得受不了的二人,如今也不過是想借此發點小財,用來養家糊口。

張蓬和王蘭二人確定好方向,便悶頭開始趕路。